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海外华人网 -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杀童案曾震惊东瀛,在日中国籍女被告二审判无期

2009-2-20 19:57| 发布者: admin| 查看: 98| 评论: 0|来自: 星星生活

据《日本新华侨报》报道,2月20日,由日本森冈安广审判长组成的合议庭在大阪高等法院开庭,对杀害两名幼儿园园童的中国人郑永善进行了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仍然是无期徒刑。这一天,郑永善本人没有出庭,实际上是一次缺席判决。

2006年,中国人郑永善在日本滋贺县长□市将两名幼儿园园童杀害。2007年10月,日本大津地方法院在进行一审判决时,认定郑永善在犯罪时处于“心神耗弱状态”,结果判处无期徒刑。事后,大津地方检察院提出反诉,认定郑永善在犯罪时具有完全责任能力,要求二审判处郑永善死刑。

郑永善的律师则指出其在杀人时处于“心神丧失”状态,认为其是“无罪”或者是“轻判”。辨控双方的焦点是杀人时是否具有责任能力。这次,大阪高等法院对辨控双方的主张均不采纳,而是采取了维持原判的做法。

2006年2月17日清晨,郑永善将当时都是5岁的幼儿园园童武友若奈和佐野迅在车内杀死。此案曾经在日本社会和华人社区引起强烈反响,旅日华人的精神卫生和心理健康问题一时成为人们话题。

(中国侨网)

最新评论

联系我们|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海外华人中文网   

GMT-8, 2025-1-30 20:43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