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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穆隆被依法逮捕 伤者家属放弃追究民事责任

2010-4-3 18:39| 发布者: Long| 查看: 71| 评论: 0|来自: 京华时报

因3月初在杭州酒后驾车撞死人,天娱旗下艺人阿穆隆前天被杭州市检察院依法批准逮捕。与此同时,阿穆隆案发时驾驶的宝马车车主宝勒德牧仁涉嫌窝藏罪,也被依法逮捕。

检察机关依法查明,犯罪嫌疑人阿穆隆3月3日凌晨酒后超速驾驶宝勒德牧仁的宝马汽车,在西湖区文一古翠口与骑电动自行车的李荣珍发生碰撞后逃逸,致使被害人李荣珍特重型颅脑损伤,经抢救无效于3月25日死亡。经杭州公安交警部门认定犯罪嫌疑人阿穆隆负事故全部责任。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阿穆隆严重违反交通法规酒后超速行驶并肇事逃逸,导致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规定,涉嫌交通肇事罪,故依法作出批准逮捕决定。

同时,检察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宝勒德牧仁明知犯罪嫌疑人阿穆隆涉嫌交通肇事罪,仍帮其逃匿以逃避法律制裁,其行为严重干扰了司法机关正常的侦查工作,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条之规定,涉嫌窝藏罪,决定依法批准逮捕。

日前阿穆隆家属向死者李荣珍的丈夫王成记一次付清了80万元赔偿金,其中包括丧葬费、孩子今后的抚养费等。王成记表示,阿穆隆家属的态度一直很诚恳,所以决定不再起诉阿穆隆,追究其民事责任。(记者朱雅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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