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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鼓励退役人员二次入伍 符合条件者奖4000元

2017-3-23 11:55| 发布者: leedell| 查看: 3| 评论: 0|来自: 云南网

摘要:   近日,记者从省征兵办了解到,为切实提高全省新兵征集质量,努力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经省征兵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云南省2017年征兵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印发实行。《措施》明确,对具 ...

  近日,记者从省征兵办了解到,为切实提高全省新兵征集质量,努力为部队输送优质兵员,经省征兵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云南省2017年征兵工作措施》(以下简称《措施》)正式印发实行。《措施》明确,对具有驾驶、烹饪、计算机、少数民族语言等特长的青年优先批准入伍。

  驾驶等专业人才优先入伍

  《措施》共18项,明确要求,要重点征集应届毕业生,全省大学生平均比例不低于50%,未取得高中毕业证的一律视为初中学历。鼓励符合条件退役人员二次入伍,为二次入伍人员开通绿色通道,并按不低于本科学历入伍青年奖励标准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4000元。对部队培养周期较长的急需专业人才,以及具有驾驶、烹饪、计算机、少数民族语言等特长的青年优先批准入伍。少数民族自治州和边境州市初中生征集比例放宽至8%,其他州市不高于5%,昆明市原则上不征集初中生,力争15个云南特有少数民族均有青年入伍,少数民族新兵比例达30%以上。6月30日前,年满18周岁青年兵役登记率达到98%。

  军训成绩不合格不得入伍

  另外,《措施》强调,统筹役前训练内容,由省学生军训工作办公室部署普通高校军训第一课学习兵役法,凡学生军训成绩不合格及学籍档案无《鉴定表》的不得批准入伍。在全省统一开展零退兵活动,各县(市、区)在新兵起运前开展不少于5天集中教育训练。此外,今年将由省征兵办会同省人大内司委、民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各州市开展兵役法规执法检查,重点督查大学生一次性经济奖励、义务兵家庭优待金发放和拒服兵役处罚情况。

  云报全媒体记者 吕世成 通讯员 邓坤 李林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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