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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逃罚款英伦敦华人夫妇三年五次搬家 政府穷追不舍

2010-2-18 21:47| 发布者: Long| 查看: 192| 评论: 0|原作者: 佚名|来自: 中新网

据今天此间出版的英国《华商报》报道,英国一对华人夫妇2005年起为了逃避交付罚款,不停地在伦敦周围搬家,去年终于“不幸”地被逮到了。上周丈夫以妨碍司法公正被判40小时的社区工作,他们欠缴的罚款已强行从他们的银行账单中扣除。

这对姓廖的夫妇上世纪80年代中后期由香港移民到英国,他们育有两个女儿。2005年丈夫找到一份在READING的工作,于是就在公司附近租了一个两房一厅的公寓。按照规定,他们要向当地政府缴付房屋税(Council Tax)760镑。当地政府税务部门不停地去信催缴,廖姓夫妇一直不予理睬。

税务部门不得已,通过法庭发出传票。就在这个时候廖先生辞去工作,全家搬往伦敦。他也就没有理睬那张传票,法庭以他缺席,判他必须在28天内交付房屋税及法庭开庭费用。

廖先生离开Reading后,先搬到西伦敦的Hammersmith,三个月后他收到法庭的那份判决书,要他马上交钱。但他没有交钱,再过三个月,他搬到Acton。

在那里他们没有住久,8个月后搬到了东伦敦,因为廖先生在那儿找到一份工作。

他就这样不停地搬家,太太和孩子们也跟着一起漂泊,直到2009年他被法庭执法人员“包围”,他的车辆被扣。他在后来处理这起欠款案中,因作假口供被起诉。上周法庭判他40个小时的社区服务,他的车虽被退还,但拖欠的税款加上各项法庭支出已从他的银行账户中强行扣除。

记者了解到,在英国华人(包括留学生)中,确有一些法制观念不强,无故不交各种法律规定的税费,如收到交通违规罚款单后逃之夭夭,给人造成很坏的印象。

1月29日起,英国司法部开展期限为一个月的追缴法庭罚款活动,英国各地的法庭、税务局、社会福利部和警察局采取联合行动,针对过去几年法庭发出的罚单,如果是无故不交的,将采取强制法律行动,其中包括没收个人财产,截留社会福利金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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