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在世界很多地方就是“违约”、“上诉”和“合同”的事儿,在我们这儿偏偏“这就不是合同的事儿!”——题记 一、等 梅西事件发酵了好几天,作为一个“旁观者”,我一直按照“大家都懂的”的普及水准、在等两个关键词的出场: 第一个关键词,至少广大球迷都耳熟能详,是国际上所有足球范畴内对球员、俱乐部、转会、比赛等等事宜所涉及的纠纷进行“定性”时、最常见的——“违约”。 第二个关键词,几乎所有人都耳熟能详,是所有觉得遭受欺骗、诈骗……等等的人首先能想到的、也是最有力和最解恨的武器——“起诉”。 我说这两个关键词的意思很简单、很粗暴—— “去告他啊!” 而梅西被骂了好多天了、我都一直没去了解过多细节的原因也很简单——如果真有可以去法庭上告“谁谁谁”的证据,谁会费劲巴咧扯着嗓子在街上到处嚷嚷着骂? 这个“谁谁谁”很简单,可以是迈阿密也可以是梅西、小贝,爱谁谁…… 因为所有的核心问题只有一个,是更简单的一个词汇,叫做——“合同”。 对不起,这些词汇大家我觉得大部分人一定比我懂,是我肤浅了。
二、世界与案例 自从出了梅西这事儿之后,微信里不少国内的朋友问我—— “外面怎么看梅西在香港这个事儿?” 我的回答都是—— “我没怎么关注,所以不了解……” 这是真话。 甚至都不是“我不关注”,是真的“没啥让我关注的”。 因为,要不是我手机里有一个app叫做“微信”的话,我对这件事的了解估计是“梅西有伤”、也就到头儿了。 因为,“梅西事件”虽然在中文世界已经吵翻了天,可是在推特等社交媒体平台上,除了中文圈之外,基本没人讨论这事儿。 这似乎有些“不科学”——宛如连个东南亚都能掀起一场“金融危机”全世界股市、似乎对“第二大经济体”的股市冷暖居然压根没反应。 甚至,包括我平时常年关注的关于阿根廷足球的官方也好、资讯大V也好(比如All about Argentina,等等)、球星也好,我印象中似乎没见到有谁提到这件事的一星半点儿(除非是我漏看了什么)。
All About Argentina唯一跟香港话题“沾边”的一条推文 我所见到的,即便是偶尔有英文的相关消息,也只是翻译中文媒体的一些内容,或者本就是华人媒体的英文资讯。 我相信一些大的媒体也许会有这件事的报道,但是和社交媒体上的关注、话题、热点,还离得很远。 之所以在“中文世界”之外,这件事的影响如此之低,因为这不仅只是美国职业大联盟球队到亚洲的“商业比赛”之旅,更因为——在此之前,有千千万万个关于球员合同、俱乐部纠纷、转会纠纷、比赛纠纷的事情几乎每个月、每天都在层出不穷和比比皆是。 所以,他们可能没猜到一个球员商业比赛不出场也会闹出什么“花边新闻”甚至“伤害了感情”,因为千千万万个以前出现过的案例就摆在那里—— 这事儿有啥可闹的啊? 就像好不容易遇到一个“疑似”老外用英语发的评论—— “去告他啊!” 所以,你看去年梅西刚刚在北京疯狂摆脱完澳大利亚一堆壮汉、然后缺席印尼的友谊赛,印尼那嘎达有什么热点新闻吗? 所以,你看梅西在美职联的比赛中因伤缺席,那么多“民不聊生”、“几分之一尚且缺乏充足食物(但是枪支泛滥)的美国民众”咬着牙付着油费驱车又买票的美国观众们,制造出什么热点新闻了吗? 没有。 因为这世界上有个东西叫“合同”。 所以梅西也好,迈阿密热队也好,小贝也好,无论在美国还是印尼,既然他们那么坏,那么别有用心,那么“一切都是安排好的”,那很简单—— “去告他啊!” 你们骂了这么久,都没有去告梅西、迈阿密热队,让我怀疑,相比于“社会治安一片混乱”的美帝和“GDP排不上号”的印尼,你们是不是对我们的法治环境不那么自信? 三、旁观者 作为一个“似乎应该很关注这件事”的阿根廷球迷,之所以说我是这件事的一个旁观者,而没有去关注过这件事的诸多细节,是因为我觉着如果有那种“简单扼要、直击要害”的证据,早就拿出来了。 但是如果是虽然声势浩大、罄竹难书的一大堆声讨材料呢? 我估计大家也许会和我一样,真没时间去听他讲述一个曲折的故事…… 因为,很简单——“去告他啊!赶紧的!” 而具体到这次的梅西事件,其实所谓“简明扼要、直击要害”的关键“证据”再简单不过了—— 还是那两个字——合同。 把迈阿密热队这次商业比赛的合同条款拿出来—— 合同里如果有关于“梅西是否上场”的条款,那就按合同办事,该怎么办就怎么办,罚钱了事! 如果没有这样的条款,那就不用说、谁也怪不到谁了。 当然,此事的热点在于大家觉得梅西是“假受伤”有意缺席……对此,我想提醒一下大家—— 这是一场正规的国际商业足球比赛,再看看香港方面的组织者和出场的官员,你会觉得合同条款含糊不清、或者怀疑合同的专业性吗?
大哥,您这是“辱”谁呢? 四、关注点 看到这里,细心的读者应该会已经觉得有些不对劲儿了—— “既然你不关注、只是旁观,还啰里吧嗦写了这么多干吗?” 是啊,那我就来说一下——因为对这件事,我的关注点并不在梅西(更不是觉得需要站出来捍卫一个阿根廷球员),而是在声讨梅西的人们、在于这个现象—— 为什么:在全世界很多地方都会想到拿出合同来、判定违约、付诸上诉的事情,在这里却“只是”掀起了一片声势浩大的“口诛笔伐”? “去告他啊!” 难不成大家自认为骂功了得、对一个人或者一个俱乐部的声讨,会比“经济赔偿”更有打击力度和惩罚效果? 难不成大家觉得梅西和迈阿密热队精通中文,只要措辞足够有理有据有节、足够犀利辛辣,就能让他们尽收眼底悉数收下、然后羞愧难当、感受到比赔钱还要痛不欲生的切肤之痛?
五、“这不是合同的事儿!” 如果上述这些“也”都不是“大家只骂他(们)而不告他(们)”的原因,我就不得不想到了另外两种解释—— 第一种:大家是不是觉得合同没用、或者去告他(们)没用? 第二种:象很多声讨梅西的措辞(“有没有考虑大家的感情?”、“他懂不懂这件事情的敏感性?”、“……”)那样,大家觉得“这压根儿就不是合同的事儿”? 这两种解释,让我想起每逢最近“年关将至”、总会定期出现的一种新闻——“讨薪”!
相信大家对那样的新闻并不陌生:一群建筑工人,快过年了,站在了楼顶上、扯起了横幅。 然后来了一群警察,在一番劝解之后常常发生了如下的喊话—— “你们快下来吧,这快过年了,影响多不好,再说了,……” “请你们从大局出发,这样再闹下去就不是合同的事儿了!” 乃至后来,“讨薪”已经真的不再是“合同”的事儿,性质甚至逐渐滑向了“恶意讨薪”。
我之所以想起这些,是因为里面出现了和梅西事件“也许”类似的思维—— 一种人是认为,“告了也没用”。 另一种人是认为,“这不是合同的事儿。” 这种新闻和故事,不用我赘述,大家懂见过、听说过,也都比我懂。 我谨希望有一天,再出现今天的梅西事件时,大家第一时间想到的是建议比赛的组织者或者主办方——“拿出合同来,去告他!” 就象我同样希望有一天,天下所有“讨薪者”遇到欠薪的事情,首先想到的都是“拿出合同来,去告他!” 而不会有人觉得——“算了告了也没用,还是上楼扯横幅吧!” 或者有人说——“这不是合同的事儿!” 其实,这就是合同的事儿。 当然——要想让一切都回到“就是合同”的事儿,还真不仅仅是合同那么简单的事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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