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到“复旦高材生在美国当流浪汉“,在国内引起这么大轰动,还是有点意外。 有的人解读为遇到坏女人。据说他本来在华尔街上班,90年代初一年就能挣12万,属于精英。但是遇到一个国内开的女的,两人结婚,结果对方只是为了结婚留在美国,解决身份问题就离婚了。 还有一个说法,父亲去世,他回归探亲,带的钱被偷了,回美国后一蹶不振,感到人生无意义,就选择了流浪。 如果媒体报道的这两个事都是真的,这就是一个“中国人害中国人”的故事,作为中国人,不管怎样不该幸灾乐祸。 但是网上却有很多人很开心,甚至反对复旦校友救助他,“谁让他去美国呢,活该呀。” 流浪汉,homeless,无家可归者,是一种糟糕的处境,这一点谁都无法否认。但是看新闻,他在纽约当流浪汉,已经16年了,尽管他说“冬天难熬”,也已经熬过16个冬天了。 如果注定要当流浪汉,也许还是在纽约比较好?大家可以想一下,在你所生活的城市,一个流浪汉能活多少年? 最近几年,我在成都很少看到流浪汉和讨饭的,这是因为四川乃至大西南,都没有无家可归的人吗? 可以说,“流浪汉”是一个真正的现代都市现象。在前现代社会,流浪汉被视为“精神病”,在乡村甚至可能会被处死。 直到现在,有爱心的复旦校友马上救助,甚至有人愿意出钱接他回国养老,这让人感动,但是也多少有点“前现代”。 因为这样做要有一个前提,问一下他本人的意见,他愿意怎么生活?你是否把他当做一个平等的、仍然有生命自主权的人? 在哥伦比亚大学访学,我一直比较关注纽约和美国人的“负面”,可以满足爱国青年的口味。 纽约的流浪汉在全美肯定是最多的,可能在全世界也要排第一(在东京我就很少看到)。 我观察到三个处在那种“无家可归”的临界点的。 第一次步行去Coscto,路过中央公园西北角。看到一位女士正在长椅上安家(电视剧),她有一个行李箱,有一个被子,几分钟内一直在那里打电话。过两天我又路过那里,被子和衣服还在,又过了几天才不在了。 还有一次差不多相同位置,一个黑人男子在那里低头哭泣,一个好像是她姐姐的人抱着他的头安慰他、我多看了几眼,女生冲我骂了一句none of your business,这句我听懂了,因为是新概念英语上的,“关你屁事”。 我特别能理解她,一个人需要安慰,这同时也关乎尊严,别人最好不要干涉。换做我也会这么骂吧。 我住的地方楼下,百老汇大街的街心花园,有一位白人女性在那里住了很久。 有一天晚上我回来得晚,在楼下开门的时候,一位女性突然走到我这里,“能给我几块钱买杯咖啡吗?”我本能拒绝了。第二天才意识到,这位讨钱买咖啡的,可能就是那位女士。 我后悔了还几天,应该给她几块钱的。我几乎是本能拒绝,一方面是到陌生地方的警惕,而另外一个原因,则是没有能力听别人说什么, 她至少住了20天才搬走,希望她能回归“正常社会”。 纽约是我到过的最伟大的城市。这个城市地铁24小时运营,也给每个低收入者基本的物质生活保障,高耀洁医生在这里十几年,就是靠每个月600美金的低保生活。 持有“白卡”的,可以领食品券。面包、牛奶、蔬菜、牛肉,基本饮食能够保证。但是,很多人显然并不愿意过这种救济的生活,也不愿意到救助站——去街头流浪要更自由自在。 这是一个诱惑,也是巨大的陷阱。但是又那么多人选择当流浪汉,而且美国的流浪汉似乎又偏爱纽约、旧金山,也是有原因的——这里更自由,而“自由”也是一种价值。 至少对一些人来说是这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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