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6月29日,美国最高法院投票宣布,全美的公立和私立大学必须停止在招生时考虑种族因素,裁定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平权行动”招生计划违宪。 以保守派大法官约翰·罗伯茨为代表的多数意见表示,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的平权行动法案“以消极的方式利用了种族议题”。据多数意见,招生平权法案违反了宪法第14修正案的平等保护条款。罗伯茨称:“我们从未允许过这样的招生计划,以后也不会允许。” 自由派大法官凯坦吉·布朗·杰克逊则在反对意见中称,这一裁决“对我们所有人来说是一个悲剧”。 这一裁决涉及两起独立但相关的案件,一起针对哈佛大学,另一起针对北卡罗来纳大学。 在哈佛大学一案中,投票结果为6票赞成、2票反对,自由派杰克逊大法官没有参与该案的审议。去年,杰克逊在参议院确认听证会上同意在涉及哈佛大学的案件中回避,她曾在哈佛大学监督委员会任职。而在北卡罗来纳大学案件中,因为有杰克逊大法官的参与,投票结果为6票赞成、3票反对。 对于这一结果,美国前总统特朗普当即发声明表示支持,称“这是美国的伟大一天”。特朗普表示:“我们将回到纯粹的择优录取方式,这才是应该的!” 美国现任总统拜登当天发表讲话,对最高法院的裁决表示“强烈反对”。拜登还称,最高法院在裁决中“放弃了数十年的先例”,违背了美国的价值观,并表示政府“不能让这个裁决成为最后的决定”。 2014年,非营利组织“学生公平录取联盟”(SFFA)状告哈佛大学和北卡罗来纳大学,称其在招生中把种族作为录取的一个标准,导致亚裔申请人利益受损,违反了《民权法案》。哈佛在2019年和2020年先后两次获得了胜诉,但SFFA坚持将此案上诉至联邦最高法院。 2022年10月,美国最高法院开庭审理该案, 6位保守派法官对允许在大学招生中考虑种族问题表示了怀疑。 在每年的招生考试中,亚裔考生在各项学力测验中都排在前列,但哈佛大学等一众美国顶尖高校在招生中却优先录取成绩不如亚裔的非洲裔和拉美裔学生,这引发了广大亚裔考生的不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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