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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杰暂缓拘留 向伤者书面道歉不服被罚2200元

2009-7-30 05:06| 发布者: Andy| 查看: 57| 评论: 0|来自: 成都晚报

周杰驾驶无牌照的奔驰车撞翻出租车的事又有了新进展。警方对周杰的行为作出罚款2200元,行政拘留5日,违法行为共计21分的处罚。周杰不服并申请暂缓执行拘留处罚,警方已同意暂缓拘留,但其他行政处罚和强制措施仍依法执行。此外,周杰以书面形式向车祸中的伤者道歉,并通过经纪公司发布声明:“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努力做一名交通法的义务宣传员,提醒大家和我一起维护道路安全,珍爱生命,杜绝交通隐患。”(记者 何佳穗)

声明全文

本人周杰,今年六月二日,由于我和一辆出租车发生了交通事故,致使出租车内乘客刘小姐受伤。当我得知刘小姐受伤的消息后,内心非常不安,但由于我当时有各种顾虑,一直没有亲自及时去医院向刘小姐表示关心和道歉。事故发生以来,没有当面道歉的遗憾一直困扰着我。听说刘小姐现在已经出院回家休养,我非常希望能够登门拜访,当面表达我的歉意。几天来,我试图通过各种渠道得到她的同意前去探望,目前还没有得到明确的答复,在此,我选择书面的方式,向刘小姐及其家人郑重道歉,希望刘小姐能够看到,更希望不日能够见到她。

在这场事故中,刘小姐受了伤,也连累她的家人跟着辛苦,扰乱了他们的生活和工作,我感到非常抱歉。并且因为我的处理不当,让这起普通的交通事故引起了太多人的关注,使刘小姐和她的家人承受了来自各方面的干扰和压力。在此,我再一次郑重地向她和她的家人道歉。希望她能够早日恢复健康!同时,由于这件事情占用了太多的媒体资源,虽非我的本意但是我也要向所有受到打扰的人表示道歉,给大家添麻烦了。

我会从这件事情中吸取教训,调整我的处事方式,勇于承担责任。在以后的日子里,我会努力做一名交通法的义务宣传员,提醒大家和我一起维护道路安全,珍爱生命,杜绝交通隐患。

特此声明!

周杰

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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