拜登总统决定中低收入者最高可以减免2万元的联邦学生贷款,但是税法专家认为,联邦政府尚未公布施行细则,加州也没有和其他州一样准备修法减免学贷税则,因此最糟的状况下,虽然免缴1万元的学贷,但却得缴800元税金,若是免缴2万元,税金更增为1600元。 拜登总统虽然已经宣布,年收入低于12万5000元的学贷贷款人,或年收入低于25万元的双薪学贷家庭,可免除1万元联邦学贷债务,联邦裴尔助学金(Pell Grants)更可减免达2万元。但是法律专家解释,如果联邦教育部援引的是美国法典第20卷1098e节的规定,加州学贷免除的债务人才能免税,如果援引的是其他法条,加州等州的现行税法还是会将学贷免除视为需缴税收入。 同时,联邦国税局(IRS)已经发文给教育部与其他政府债权人,不得发给债务人1099节的相关证明,因此如果学贷贷款人没有证明,就会出现必须缴税给加州政府的状况。以洛杉矶县为例,收入中位数为6万4000元,学贷债务人获得1万元减免可能得缴800元税金,2万元增加至1600元。 对于多数加州人来说,相对于大额学贷,税金只算是小钱;但对低收入者来说,他们可能本来月缴就有可能是0元,因此申请减免反倒要掏一大笔钱。不过,联邦与加州政府仍未做最终决定,因此洛杉矶时报提醒学贷债务人注意相关资讯,选择对自己最有利的方桉,才不至于免了学贷却要缴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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