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国会参院20日通过《外国公司问责法》( Holding Foreign Companies Accountable Act),将强化对中国及其他外国企业的监管,让劣等的中国和外国公司从华尔街股市下市。 这一法案无疑是针对中国,目前在美国股市挂牌上市的中国公司,不受和美国企业相同的投资人保护规范和会计标准约束,因此让散户投资人面临更高的受骗风险。特朗普前贸易顾问威廉斯(Clete Willems)表示:“这是对中国的一大警讯,希望中企能透明地接受审查,遵守相关法规。” 这项法案由共和党籍参议员肯尼迪(John Kennedy)和民主党籍参议员霍伦(Chris Van Hollen) 联合提出;接下来还须在众议院通过,并由特朗普总统签署才能成为法律。 《外国公司问责法》规定,若在美国股市挂牌的公司连续三年未能接受公开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ublic Company Accounting Oversight Board)的审查,证券交易委员会(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将暂停其股市交易。 法案也要求外国企业证明其非政府拥有、或受到政府掌控。 根据美中经济与安全审查委员会(U.S.-China Economic and Security Review Commission)资料显示:过去10年间中国企业从美国投资人手上骗取超过数十亿元资金;截至今年2月底,华尔街股市有多达156间中国企业市达1兆2000亿元。 知名浑水研究(Muddy Waters Research)创办人布洛克(Carson Block)说:“10年来不断要求正视中国公司诈骗美国投资人的问题,参院通过法案让我们感到非常振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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