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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语惊人:中联办港澳办不是中央政府所属部门?

2020-4-17 17:21| 发布者: leedell| 查看: 24| 评论: 0|来自: 立场新闻

摘要: 港澳办和香港中联办日前点名谴责公民党郭荣铿「政治揽炒」,拖延内会主席选举,可能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民主派反击,指两办干预香港事务,违反基本法 22 条中,中央各部门不得干预特区政府依法自行管理事务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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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港澳办和香港中联办日前点名谴责公民党郭荣铿「政治揽炒」,拖延内会主席选举,可能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民主派反击,指两办干预香港事务,违反基本法 22 条中,中央各部门不得干预特区政府依法自行管理事务的规定。中联办今日以「答记者问」的方式发出公佈,指中联办和港澳办不受基本法 22 条规限,两办关注和严正表态是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并再次点名批评「郭荣铿等」滥权拉布,相信特区「有关方面」可以「妥当处理」。

  中联办发言人在公告中指,香港高度自治不是完全自治,香港的高度自治权包括立法权,都来自中央授权,授权者自然有权监督授出的权力;又表示港澳办和中联办是中央授权专责处理香港事务的机构,「不是基本法第二十二条所指的一般意义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所以「当然有权」代表中央,就重大问题行使监督权,关注并表明严正态度,是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又指两办就立法会无法正常运作发声,「正当性、合法性毋庸置疑」,有「少数」本身是法律专业的人,明明了解这个逻辑,但用基本 22 条指责两办,「不仅是对基本法的故意曲解,也是对社会民意的刻意误导」。

  「国务院港澳办和香港中联办是中央授权专责处理香港事务的机构,不是基本法第二十二条所指的一般意义上的“中央人民政府所属各部门”,当然有权代表中央政府,就涉及中央与特区关系事务、基本法正确实施、政治体制正常运作和社会整体利益等重大问题,行使监督权,关注并表明严正态度。这不仅是履职尽责的需要,也是宪法和基本法赋予的权力。否则这两个机构如何推动“一国两制”在香港贯彻落实?“两办”就立法会无法正常运作发声,其正当性、合法性毋庸置疑。少数人身为法律专业人士,完全了解这个逻辑,却拿第二十二条指责“两办”发声,不仅是对基本法的故意曲解,也是对社会民意的刻意误导。」(中联办公告全文)

  再指郭或涉公职人员行为失当 相有关方面可依法处理

  声明又再次点名,指「郭荣铿等」一再恶意拉布,「显然违背了基本法赋予立法会议员的法定职责」,中央不能坐视不管,必须过问和监督,又指有反对派议员声称,不排除否决第二轮政府防疫基金,这种「为一己政治私利置香港市民人身安全和民生福祉于不顾的恶劣行径,已经令人“忍无可忍”」。

  中联办又指,郭荣铿的职责只是于主持内委会主席选举,「但他恶意解读规则,滥用主持权力」,刻意阻碍令内委会半年选不到主席,令内委会停摆,严重影响立法会正常运作,阻碍立法会履行职能,重申这些行为已经违反就职时的宣誓,更可能触犯公职人员行为失当,相信特区「有关方面」可以依法依规「妥当处理」,确保立法会正常运作。

  称中央从未干预香港法院审判

  声明又提及《路透社》报道,有匿名法官指香港司法受北京干预,中联办称香港回归以来中央从未干预香港法院审判,如果再有人或媒体恶意炒作这些「毫无事实根据的话题」,就是别有用心,惟恐天下不乱。

  中联办的公告最后又提到,从政者效忠国家是基本政治伦理,香港立法会议员就职时,都曾宣誓拥护特区和基本法,特区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香港特别行政区」,所以忠诚于国家亦是「必然要求」,但有部分议员「公然勾结外部势力」,「谈何“尽忠职守”,遑论“服务民众”」,奉劝他们不要再损害香港利益、国家安全,「否则,最终总要为自己的行为“埋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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