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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举能获委任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明年1月生效

2020-3-28 01:02| 发布者: leedell| 查看: 25| 评论: 0|来自: 观察者网

摘要: 3月2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发布消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建议,任命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张举能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她会在征得立法会同意后,按《基本法》第88条作出任命。任命将于2 ...

  3月24日,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网站发布消息,行政长官林郑月娥宣布,接纳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的建议,任命终审法院常任法官张举能为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她会在征得立法会同意后,按《基本法》第88条作出任命。任命将于2021年1月11日生效。

  消息称,今早,林郑月娥出席行政会议前会见媒体,公布有关任命。她指出,张举能将成为香港回归以来第三位终审法院首席法官,接替已届法定退休年龄的现任首席法官马道立。

  林郑月娥表示,很高兴接纳推荐委员会的建议,并衷心祝贺张举能,她早上已去信致贺。

  

  

记者会视频截图,来源:香港特区政府网站

  她称赞张举能具卓越才干和领导能力,指出他在司法机构和法律界深受敬重,担任高等法院首席法官逾七年,了解司法机构运作,行政经验丰富。

  林郑月娥说,法治是香港稳定繁荣的基石,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对香港司法制度非常重要。独立的司法机构在维护法治和确保司法工作公平进行发挥关键和必要的作用,这些也是香港司法制度公认的优势。她表示,特区政府会继续为张举能和司法机构成员提供同样的支援。

  同时,林郑月娥也感谢了将于明年1月退休的首席法官马道立,赞扬他对维护法治和提升司法机构国际地位付出很大努力,任内十年对提升司法工作的效率、成效和透明度作出重大贡献。

  根据《基本法》第88条规定,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的法官,根据当地法官和法律界及其他方面知名人士组成的独立委员会推荐,由行政长官任命。

  而《基本法》第90条规定,终审法院法官,包括终审法院首席法官的任命,须由行政长官征得立法会同意才作出。

  对此,林郑月娥表示,政府马上会启动征求立法会同意的程序。并呼吁,立法会内务委员会尽早选出主席,然后尽早处理包括终审法院首席法官任命的议案,以及其他仍在等候审议的议案。

  张举能对于行政长官接纳推荐委员会的建议深感荣幸。他表示,充分了解社会对司法机构有很高的期望,如获委任,他将竭尽所能,确保法治和司法独立得到维持,个人权利和自由获得保障。

  翻页为张举能个人简历,来源香港终审法院网站:

  张举能法官在香港出生和接受教育。他在香港大学攻读法律,先后于1983年及1984年取得法学士学位和法学专业证书。他于1985年在哈佛大学法律学院取得法学硕士学位,并于同年获得香港大律师执业资格。1995年,他取得新加坡最高法院讼辩人及律师的资格。

  张举能在加入司法机构工作之前为香港私人执业大律师。

  2001年6月,他获委任为区域法院法官。同年12月起,他出任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暂委法官,并于2003年获委任为高等法院原讼法庭法官。

  张举能2004年起出任遗嘱认证诉讼案件专责法官,而2008年起则出任宪法及行政诉讼审讯表专责法官。

  2011年,他获委任为高等法院首席法官,并成爲高等法院上诉法庭庭长。

  2018年10月25日,张举能获委任为终审法院常任法官。

  张举能是司法人员推荐委员会委员,该委员会负责就司法任命向行政长官提出建议。他亦是法律改革委员会成员,并在司法机构内多个委员会及工作小组中担任主席或成员。

  张举能是林肯法律学院名誉管理委员。

  

  

张举能,资料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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