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2月4日推出包含减税、减租、贴息等20条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过“冬”。(网络截图) (抗击新型肺炎)山东20条措施助中小微企业过“冬” 中新网济南2月4日电 (记者 李欣)山东省政府2月4日推出包含减税、减租、贴息等20条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过“冬”。 受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影响,各地均实施了采取限制外出和延迟复工等措施,使中小企业陷入“寒冬”。 虽然山东省政府将全省非必须行业的企业复工时间调整为不早于2月9日,但是为帮助中小微企业过冬,山东提出了涉及金融支持、减轻税费、降低成本、稳定岗位四个方面的20条措施。 在金融方面,山东发文规定,2020年,省内各银行机构对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和新增贷款规模不得低于去年同期水平;确保小微企业融资成本同比下降,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综合融资成本低于2019年同期0.5个百分点;2020年新增的企业贷款,中央财政已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对山东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省财政按人民银行再贷款利率50%给予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同时,降低对疫情防控相关小微企业的融资担保费率;中小企业应急转贷基金使用期限,确有需要的,单笔业务可延长至15天,在疫情期间,金融机构可向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和技术改造类项目贷款(单户企业贷款余额不超过1000万元人民币),确认为不良部分的,省级风险补偿资金按照贷款本金的30%给予补偿。 在减税降费方面,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经税务机关核准,可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可延期缴纳税款和缓缴社会保险费。 山东省还将通过减免中小企业房租、延长合同履行期限、增设创业孵化基地、园区运营补贴、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力度、降低企业物流成本和“欠费不停供”等措施缓解企业成本压力。 同时为了稳定就业,山东提出,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对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参保企业,可返还其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并将失业保险金标准上调至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山东还将阶段性延长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期限,支持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就业服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受理受疫情影响、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的中小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和在职培训补贴的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优先予以批准。(完) 【编辑:孙静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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