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温哥华1月23日电 (记者 余瑞冬)华为公司副董事长、首席财务官孟晚舟引渡案第一阶段正式聆讯在持续四天后,当地时间1月23日在位于加拿大温哥华的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高等法院结束。此轮聆讯的重点是辩论美方针对孟晚舟的引渡要求是否符合“双重犯罪”原则,但法官没有当庭作出裁定。 “双重犯罪”是加拿大引渡法的核心原则之一,即寻求引渡的国家对嫌疑人所指控的罪行在加拿大亦属于犯罪。 此次聆讯从1月20日正式展开。前两天主要由孟晚舟的辩护律师团队陈词,第三日的聆讯主要由控方陈述。第四天的聆讯中,控辩双方再简要总结陈词,同时辩方对控方所言作出回应。 辩方律师认为,美方基于欺诈罪提出引渡要求,实际此案源于美对伊朗实施制裁,而加拿大对伊朗并无相同制裁。辩方律师同时强调了加拿大的价值观及司法主权。控辩双方并围绕案中所涉银行是否面临潜在的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等阐述了各自立场。 孟晚舟全程出庭,但在庭上未作发言,均由律师陈辩。其丈夫、华为公司代表等旁听了庭审。 主审法官海瑟·福尔摩斯(Heather Holmes)没有当庭判定孟案是否符合“双重犯罪”原则,亦未公布下次开庭时间。此间媒体普遍预测,她可能需要数月时间作出裁定。 温哥华移民律师李克伦(Richard Kurland)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表示,加拿大引渡法的要义是防止出现执行外国法律而非加拿大法律的情况。他认为,诉讼前景难料,但相信每个人都会支持能够尽早解决此事件的决定,“这符合每个国家的最大利益”。 谈及孟晚舟案的实质,李克伦认为,此案折射的是“文明的冲突”、国家之间的地缘政治矛盾。 2018年12月1日,加方以应美方要求为由,拘押了正在温哥华国际机场转机的孟晚舟。美方基于欺诈罪对孟提出引渡要求。加司法部于2019年3月1日就孟晚舟引渡案签发授权进行令。此后,孟晚舟曾于2019年三度在温哥华出庭参加程序性内容的聆讯。(完) 【编辑:叶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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