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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与未成年学生家中学校发生2年性关系

2009-7-22 03:57| 发布者: Andy| 查看: 59| 评论: 0|原作者: 彭琳|来自: 多伦多信息港

日前,卡尔加里(Calgary)一私立学校的一老师因与未成年女学生发生关系而被判11个月刑期。

该名男子叫Blaine Harrison,现年42岁,于2008年10月份服罪(性剥削)。Harrison与女孩发生性关系时女孩才15岁,在之后的两年中,他们在学校和彼此的家中都发生过关系。

周二,省级法庭法官判处Harrison 11个月的监禁并察看一年,而且不准再与女孩接触,并向当局提供DNA检测样本。另外,Harrison的名字也将被记入性犯罪档案。

被告辩护律师称,Harrison可以服45天的最短刑期(周末时服役),但是,法官认为判处11个月是合情合理的,因为老师的行为对青少年有着很大的影响。Harrison有机会与女孩断掉关系,但是他却允许女孩说谎来保护他。

师生共同向警方说谎

师生二人之间的关系是被几名学校维修工人无意间撞破的。工人们上报了此事,但是师生二人不仅不借此“机会”停止关系,反而向当局和孩子的家长说谎来解释当时的场景。

原告律师称,老师在孩子的生活中扮演了仅次于父母的重要角色。所有孩子都有受保护和教育的权利,而Harrison与女孩发生关系是对这一权利的蔑视和违背。

女孩是在12岁时遇上的Harrison,当时女孩的父母正在分居,而Harrison则成了她的“良师益友”。他教她打排球,对她进行户外训练。直到女孩将事情告知父母,二人关系才得以结束。

如今女孩已有19岁,但仍有很大的心理阴影。她感觉自己错失了几年的中学生活,尴尬经历造成的创伤和悔恨或许要经过很长的时间才能恢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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