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下午,乱港分子在香港中环发起集会,叫嚣要让外国势力“制裁”香港。期间大批暴徒堵路破坏,甚至围殴警察。 香港警方当晚以涉嫌“煽动群众情绪”及“违反不反对通知书条件”拘捕此次集会的头目、“民间集会团队”发言人刘颕匡。 据“东网”20日最新消息,警方目前已将控罪改为“阻差办工(即阻碍警务人员执行职务)”及“违反不反对通知书条件”。 由于刘颕匡还涉嫌去年7月1日强闯立法会,本就有官司缠身,让另一乱港分子黄之锋担忧其处境,生怕刘颕匡这次无法获保释。 Thumbnail view only, Click to view original image. 刘颕匡19日晚被警方带走 图源:香港电台 综合《大公报》、《文汇报》等港媒消息,19日的集会一如既往、很快演变成暴乱,大批黑衣暴徒破坏交通灯、挖砖堵路、纵火及向中国银行大厦的石狮子投掷油漆弹等。 下午四时后,暴徒行动范围已超出警方“不反对通知书”的规定,而警方截查部分暴徒时,遭他们包围及掷油漆弹、水瓶等。集会头目、“民间集会团队”发言人刘颕匡此时竟仍煽动参与者前往金钟,“塞爆”中环。 由于违法暴力横生、现场秩序失控,警方警民关系组与主办方沟通,要求终止集会,但手无寸铁的警民关系组成员竟遭大批蒙面暴徒围殴,包括一名女警在内的四名警员受伤。警方随后采取行动控制场面,并拘捕至少6人。 晚上7时许,刘颕匡再度公开发表不实言论,其后被警方港岛总区重案组以涉嫌“煽动群众情绪”及“违反不反对通知书条件”拘捕。 据“东网”20日援引“民间集会团队”消息称,警方目前已将对刘颕匡的控罪改为“阻差办工”及“违反不反对通知书条件”。警方暂未回复此消息是否属实。 值得注意的是,刘颕匡去年8月发起的观塘游行最终也演变成暴力骚乱,当时他被警方以涉嫌非法集结拘捕,后获保释。同年9月“踢保”成功,被无条件释放。 去年11月,刘颕匡因涉嫌于7月1日闯入香港立法会大楼,触犯《立法会(权力及特权)条例》,被警方以“进入或逗留在会议厅范围”起诉。《星岛日报》报道,12月13日,香港东区裁判法院允许其与另一被告以现金2000港元保释,但候讯期间不得离港,并须定期到警署报道。 由于刘颕匡本就有官司缠身,让19日同样在集会上露面的乱港分子黄之锋为其处境“担忧”不已。后者19日在脸书发帖称,刘颕匡这次如果被律政司直接起诉的话,“实在不知会不会再获批保释,如果不批的话,就要即时关到荔枝角(收押所)。” 针对19日的集会,特区政府当天两度发表声明,先是就部分集会人士要求外国政府干涉香港事务及实施“制裁”表示极度遗憾。声明指出,外国政府、议会或组织在香港政制发展事宜上毫无角色,不应透过任何评论或措施,试图影响或介入香港就相关事宜的讨论。特区政府重申,外国不应以任何形式干预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部事务。 港府另一份声明则强烈谴责暴徒袭击警务人员这种“无法无天的暴行”,形容此举“令人发指”。警方也强调绝对不会容忍暴徒的暴力行为,会严正执法和进行调查工作,将这些暴徒绳之于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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