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广州1月19日电(记者刘宏宇)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19日发布最新数据显示,自香港、澳门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银行账户试点政策启动以来,香港、澳门居民共开立Ⅱ类、Ⅲ类个人银行结算账户8.67万户,累计交易168.24万笔、金额10.20亿元,入金5.94亿元,出金4.26亿元。其中,绑定移动支付工具账户6.83万户,发生移动支付交易笔数130万笔、金额3.83亿元,占转出交易金额的89.91%。 香港、澳门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银行账户试点政策,指年满18周岁及以上且已开立中银香港或工银澳门账户的港澳永久居民,可凭本人港澳永久性居民身份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前往当地中国银行或工商银行营业网点办理代理见证手续,即可便捷开立内地Ⅱ类、Ⅲ类个人银行账户。申请人在香港、澳门本地领卡激活后,便可轻松管理内地账户,绑定内地移动支付App,支付缴纳各项费用,尽享粤港澳大湾区消费支付便利。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在2019年成功争取国家批准粤港澳大湾区香港、澳门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银行账户先行先试政策。2019年3月20日、12月20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组织中国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在广州、深圳和珠海分别启动香港、澳门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银行账户试点,形成了以账户为纽带,广州服务港澳、深圳服务香港、珠海服务澳门的大湾区互联互通新格局。 人行广州分行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是粤港澳三地深化民生支付领域互利合作的又一次有益尝试,将充分发挥香港、澳门、广州、深圳四大中心城市作为区域发展的核心引擎引领大湾区建设的作用,为大湾区支付体系改革创新起到示范引领作用,为未来大湾区跨境金融、财富金融、消费金融等进一步联通奠定基础。 【编辑:刘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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