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mbnail view only, Click to view original image. 海外网1月13日电 近日,“港独”组织“香港众志”表示,已于1月8日召开成员大会,通过决议更改组织章程,声称以后组织的宗旨将由“推动香港民主自决”改为“推动香港的民主与进步价值”,“香港众志”此举被港媒指“在为黄之锋等人参选立法会铺路”。对此,香港网友纷纷表示,臭名太响了,怎么改都没用! 综合香港《星岛日报》和《文汇报》报道,“香港众志”成员周庭此前参与香港立法会补选,因组织章程提倡“民主自决”并以“港独”为选项无法入闸,“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去年(2019年)参选香港区议会也因此被选举主任取消资格。近日,“香港众志”宣布更改组织章程,把颇具争议性的“民主自决”字眼删去。“香港众志”主席林朗彦虽声称“变动与选举无关”,但港媒却指出,黄之锋一向“矢志参选”,今次修改章程,很明显是在为其参选立法会“铺路”。 对此,香港网友纷纷讽刺称,“臭名太响了,怎么改都是没用的。” Thumbnail view only, Click to view original image. “犯民暴徒始终是暴徒。” Thumbnail view only, Click to view original image. 有香港网友直斥,“又玩文字游戏。不管怎样,都无法参选的!” Thumbnail view only, Click to view original image. 还有网友喊话黄之锋,“小锋子啊,你绝对没有进步价值!” Thumbnail view only, Click to view original image. 据港媒此前报道,在去年(2019年)10月24日的香港区议会选举候选人简介会上,“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借机捣乱,甚至一度爬上护栏欲冲击主席台,导致简介会被迫腰斩。10月29日,黄之锋收到香港选举主任蔡亮通知,指其区议会选举提名无效。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发言人随后亦就此作出回应,正式取消黄之锋参加区议员选举资格。发言人强调,拥护《基本法》是区议会议员的基本法律责任。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或以任何形式提议独立的人士不可能拥护《基本法》,因此不可能履行区议会议员的职责。鼓吹或推动“民主自决”与法例要求之声明内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内容相违背,因此黄之锋不可能符合相关选举法律的规定。 对于“香港众志”此次修改章程的举动,香港资深大律师汤家骅表示,修改章程亦无不可,但他指出,组织章程均在其次,最重要的是能够用个人行为或理念说服选举主任“你是真诚效忠香港特区政府并拥护《基本法》的。” 香港多名政界人士在接受访问时表示,“香港众志”删除“民主自决”的行为,反映出他们很清楚“港独”毫无前途、也不会有好下场,更改章程只是为了配合其成员,例如黄之锋之流染指选举。他们强调,行为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单从字眼上作出修改,全属自欺欺人之举。 港区全国人大代表、新社联理事长陈勇表示,过去一段时间,“香港众志”的所作所为,黄之锋如何高调跑到外国卖港,如何要求外国势力制裁香港等,大家有目共睹,非单纯修改章程,便可完全“洗底”,“香港众志”日后若想参加任何级别选举,香港执法及司法部门必须查清楚其言行,绝不可偏信对方的一面之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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