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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17名反对派区议员涉暴被捕

2020-1-1 09:24| 发布者: leedell| 查看: 0| 评论: 0|来自: 环球网

摘要:   香港17名反对派区议员涉暴被捕,港媒:若判刑可能失去议员资格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尹艳辉】据香港《文汇报》1日报道,“修例风波”至今,香港至少有17名反对派候任区议员,因参与非法集结或涉及街头暴力等 ...

  香港17名反对派区议员涉暴被捕,港媒:若判刑可能失去议员资格

  【环球网报道 记者 尹艳辉】据香港《文汇报》1日报道,“修例风波”至今,香港至少有17名反对派候任区议员,因参与非法集结或涉及街头暴力等不同罪名被拘捕,若他们被起诉并判处最高刑罚,将失去区议员资格。

  报道称,根据《区议会条例》,区议员被判监3个月或以上,将会失去议员资格。北角城市花园区议员仇栩欣2019年12月30日被预约拘捕,第二天她到警署接受调查,被控袭警,1月14日将于东区法院审讯。仇栩欣是以涉嫌袭警被捕,根据《侵害人身罪条例》第36条“意图犯罪而袭击或袭警等”,一经定罪最高可判处监禁2年。

  《侵害人身罪条例》第36条除了袭警之外,阻差办公也适用。过去几个月,有不少人因阻差办公被捕,包括“民主动力”沙田翠田区许锐宇、“民主党”中环区许智峰等。许锐宇被控在7月14日被涉嫌阻差办公被捕,同样触犯《侵害人身罪条例》第36条“意图犯罪而袭击或袭警等”。许智峰在9月15日被捕,涉嫌阻差办公。

  还有多名反对派议员涉嫌参与非法集结、涉嫌刑事毁坏、袭警被香港警方拘捕,根据《公安条例》第18条“非法集结”,一经循公诉程序定罪,最高可判处5年监禁。另外,根据《刑事罪行条例》第60条“摧毁或损坏财产”,如未涉及纵火,最高可判处10年监禁。

【编辑:朱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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