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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修例风波”最年轻被告,获判!

2019-12-19 03:00| 发布者: leedell| 查看: 0| 评论: 0|来自: 海外网

摘要:   海外网12月19日电 香港一名就读中学的12岁少年,于10月初在旺角警署及港铁太子站外墙喷上仇警字句,被警方拘捕。今日(19日),西九龙法院少年庭法官判处这名少年接受24个月的儿童保护令。   据香港文汇网报道 ...

  海外网12月19日电 香港一名就读中学的12岁少年,于10月初在旺角警署及港铁太子站外墙喷上仇警字句,被警方拘捕。今日(19日),西九龙法院少年庭法官判处这名少年接受24个月的儿童保护令。

  据香港文汇网报道,这名少年此前于11月21日在庭上承认两项刑事损毁罪,成“修例风波”中年纪最小的被告。当天他获准保释至12月19日判刑,期间索取感化官和福利官报告。西九龙法院少年庭裁判官今日决定采纳社会福利官报告及感化报告,判处这名少年接受24个月的儿童保护令。

  报道称,被告今日由家人和社工陪同出席。裁判官宣布判决后,辩方申请撤罪。辩方认为,被告明白以不恰当方式表达要求,现已上了宝贵一课,盼法庭考虑到本案只是涂鸦,与同类刑毁案相比较轻微。

  裁判官彭亮廷最终决定判处被告接受为期24个月的儿童保护令,期间由祖母照料、遵循监管主任意见结交朋友或参加联谊活动,以及遵守每晚7点至翌日早上6点的宵禁令,除非由家人陪同或事先得到主任同意。被告及其家人另须于明年6月18日,返回法庭查看进度报告。

  根据此前报道,有香港警员于10月3日晚7时30分看见被告在旺角警署外墙喷“死黑警”等字句,其后再在太子站外墙喷“天灭”等字眼,于是跟随他到旺角一个屋苑,第二天早晨趁他上课时将其拘捕。被告于11月21日在西九龙法院承认两罪,并坦言深感后悔。

  对于年轻人参与非法集结和暴力行为,甚至被拘捕之事,香港政务司司长张建宗此前呼吁家长、老师、社会各界朋友,劝说身边的年轻人不要参与任何非法和暴力行为,远离警方防线,以免将自己置身危险境地甚至受伤、被拘捕,令个人前途尽毁。(海外网 姚凯红)

【编辑:朱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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