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为首页收藏本站

海外华人网 - 海外华人中文门户网站

 找回密码
 注册

扫一扫,访问微社区

让租客付电费 多市一业主被判侵犯租客权益

2009-7-18 05:18| 发布者: Andy| 查看: 69| 评论: 0|原作者: 季翔|来自: 多伦多信息港

多伦多大学学生Heather Hogan在Walmer Rd.10号找到一套公寓,虽然家具陈旧,但她还是签了协议,为自己能够找到既住得起、离学校又近的房子暗自庆幸。

然而,去年5月份,大楼管理处宣布安装了节能电表,租客须自付电费。虽然她并没同意使用新系统,但Stratacon的账单还是涌了进来,然后催账公司就不停地来要账,这位大一法律新生慌了。“我签的租房合同上写着他们付电费,现在却变了。早知道是分开付的,我就不会租了。”她说。

去年10月,Hogan连同70位租客将房东Briarlane Rental Property Management告上了业主及租客委员会(Landlord and Tenant Board),称该公司安装节能电表、在未经他们同意情况下将电费负担转到他们身上“干预”他们合法的公寓使用权。

业主及租客委员会认为房东Briarlane公司侵犯了租客的权益。主持听证会的委员会成员Caroline King写道,Briarlane公司将来也不能将电费负担转移到租客身上并保证Stratacon不再给租客寄送账单。这一决定在上周宣布。

委员会的这一决定在其它公寓楼安装节能表问题上有着重大影响,安省租客维权中心(Advocacy Centre for Tenants Ontario)的Mary Todorow说,“它给了租客们另一选择。”

今年年初,在接到数十宗投诉后,安省能源局(Ontario Energy Board)突然叫停公寓楼使用节能表。预计该局将在年底决定公寓楼是否可以安装分表。

最新评论

联系我们|Archiver|手机版|小黑屋| 海外华人中文网   

GMT-8, 2025-3-12 01:20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