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2月13日电 香港一名13岁女生涉嫌于9月21日在屯门游行期间用打火机点燃国旗。她早前承认一项侮辱国旗罪,12月13日下午在屯门裁判法院少年法庭被判处12个月感化令,期间须居于报称的地址、遵守宵禁令以及接受辅导等。 据港媒报道,被告在亲自撰写的求情信中表示知错,指自己当天受在场人士影响,因为无知及冲动选择加入,现在已明白行为影响其他人对国旗的感受。她还提到,犯案后令父母伤心及受到骚扰,她自觉惭愧。 裁判官批评被告犯案行为侮辱自己的国家,认为被告应多读中国历史,了解民族发展进程,强调侮辱国旗的行为在其他国家亦不能接受,应判以阻吓性刑罚,否则犯案者会误以为是小事。 裁判官提醒被告,必须学会控制自己,做任何事前要顾及后果,若再犯更严重罪行,法庭不可能因为她年轻而轻判。(完) 【编辑:卞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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