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3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香港警方10月15日在大角咀一唐楼住宅捣破一个武器库,检获大量怀疑汽油弹和自制炸药原材料,及至少2个手机引爆装置和3部航拍机等。案中2名学生分别被起诉制造和管有炸药罪,12月12日再于西九龙裁判法院提讯。控方申请将案件再押后,不排除会以更严重的罪名起诉两人,其中次被告拟申请保释但被拒绝。 2名被告为暂时停学的副学士学生董上琳(23岁)、中学5年级学生丁展峯(17岁)。控罪指,两人10月15日在大角咀橡树街75号大厦一房屋内,明知而保管或控制某些爆炸品,即硝酸钾与硫磺。 控方在交代警方调查进度时指出,涉案的怀疑汽油弹液体具高挥发性,现场所检取的3部航拍机全部操作正常,能负重300克至500克,不排除用作运送汽油弹或其他危险品袭击警方。 警方在翻查闭路电视时发现,次被告丁展峯在案发前3日在涉案房屋附近一间便利店购物,警方也于涉案房屋发现有关收据。同时,警方还在有关房屋内检获一部手机,虽然内容已被重设,但复原后发现手机的电话号码和丁的电话号码相符,且曾储存7000张照片,部分照片是他的自拍照,显示该单位与他有直接关系。 控方续指,由于屋内又发现连接电线的电话,现仍要调查是否用来连接遥控爆炸装置,并需更多时间检验及分析所发现的化学物品、对讲机以及怀疑信号弹等,更不排除会以更严重的控罪起诉2名被告。 次被告的代表律师则提出以40万港元现金,加上次被告父亲的10万港元人事担保,申请保释外出。但被主任裁判官罗德泉拒绝,并决定将案押后至2020年2月27日再提讯,期间2名被告须继续还柙。 【编辑:罗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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