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5日电 据香港《文汇报》报道,已被取缔的非法组织“香港民族党”前召集人陈浩天,涉参与7月13日游行后,与约百名黑衣暴徒占据马路及推撞便衣警员的头盔。他早前被控一项参与非法集结及一项袭警罪,案件12月4日再于香港粉岭裁判法院提堂。署理主任裁判官苏文隆应辩方要求将案件押后到2020年1月29日再讯,并拒绝陈浩天申请撤销宵禁令。 被告陈浩天(29岁)报称为“自由工作者”,被控2019年7月13日在上水新运路和智昌路交界,连同其他身份不详者非法集结在一起,作出扰乱秩序的行为,破坏社会安宁,及同日同地袭击警署警长陈国深。 控方案情指,涉案游行虽然获警方批出不反对通知书,但在当日下午4时许,约有百名激进示威者在新运路集结及占据道路。4名便衣警其后到场截查,即遭约10名激进示威者尾随,被告更推撞涉案警长头盔。 控方表示已准备好答辩,但陈浩天的代表律师在庭上称,需要时间索取控方文件及提供法律意见,要求将案件再押后,又称陈浩天现为“自由工作者”,或须晚上工作,要求法庭撤销被告的宵禁令及需住在报称地址的两项保释条件,控方则反对。 裁判官苏文隆在听取双方陈词后,决定拒绝被告申请,陈浩天须继续以1万港元保释,每周到警署报到一次,以及遵守宵禁令等。 【编辑:李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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