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12月3日,美国众议院通过旨在污蔑、干涉中国新疆事务的所谓“2019年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后简称“法案”)。该“法案”分别针对职业技术教育培训中心、民族宗教等话题进行炒作,要求美国政府出台所谓“侵犯人权报告”,针对部分中国官员进行制裁,并“限制某些物项的出口、再出口和国内转让”。4日,外交部、全国人大外事委员会、国家反恐办等多部门纷纷发表声明谴责美方在反恐问题上的双重标准和打着“人权”旗号粗暴干涉中国内政的行径。 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查阅目前获得的报告版本发现,其内容并无任何新意,仍然用“双重标准”歪曲中国的治疆政策,对新疆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取得的成就却视而不见。中国社科院美国问题专家吕祥表示,这样的所谓“法案”出炉没有任何审核机制,非常不严谨。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刁大明建议,中国向国际社会传递真实信息的同时,还应考虑列出“不可靠实体清单”,对美国相关企业或机构进行反制。“美国代表着双重标准”,长期关注新疆问题的资深土耳其记者艾尔肯表示:“中国在努力争取的,美国却在努力摧毁。” 美议员为何迫不及待出炉旨在打压中国的“涉疆法案”? 所谓“2019年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是由美知名的反华议员马克•卢比奥于2019年1月17日向美参议院提交的,9月11日,这一严重扭曲中国打击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所做努力、双重标准明显的“法案”在参议院通过。讽刺的是,这一天是美国遭受恐怖袭击的纪念日。 根据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获得的报告版本,该“法案”总共分为九个章节,核心部分包括“调查结果”“国会意见”以及一些针对中国的制裁措施,法案声称目的在于“引导美国政策机构重视基本人权遭受严重侵犯的行为,包括中国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大规模监控、关押超过100万维吾尔人及其他穆斯林少数群体等严重侵犯和践踏人权的行为”。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注意到,与此前参议院通过的版本相比,众议院的版本一方面大幅删减一些旨在指责中国的“具体案例”,另一方面新增了“美国对中国政策的更新声明”、“在《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下对中国部分高级官员的制裁运用”以及“限制某些物项的出口、再出口和国内转让”章节。例如,“法案”扬言“美国对中国的政策应与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有关情况明确联系起来”。 实际上,在“法案”提交众议院之前,美国政府就迫不及待地出炉了一系列针对中国新疆的打压措施。10月7日,美商务部宣布,将中国20家政府机构与8家企业列入实体清单,理由是“这28家实体与新疆对少数民族的打压行为有关”。被列入实体清单的中国政府机构包括中国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等,企业则包括旷视科技、科大讯飞、海康威视等。10月8日,美国国务院又以所谓“拘留或虐待新疆少数民族群体”为对中国部分官员实施签证限制。 美政府部门事先已经出炉行政指令,美反华议员为什么还要在国会提交“法案”?这二者有何区别?在接受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采访时,中国社会科学院美国研究所研究员袁征表示,政府部门发布的行政命令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宣布取消,而如果该“法案”最终由总统签字成为正式法律的话,要废除掉就相当困难,必须要有充足理由,再经过国会讨论等一套完整的程序,甚至比立法更难。这是两者之间本质的差异,“如果‘法案’通过,就可以表明美国对中国新疆事务的干涉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从美国国内来讲,干涉新疆就成了‘有法可依’,无论是行政部门还是国会,并通过长期炒作来插手新疆事务。另外,因为美国是具有巨大影响力的超级大国,此举也会损害中国的国际形象。” 近期,美国总统特朗普刚刚签署所谓“香港人权法案”,为何相关议员又迫不及待地来推“2019年维吾尔人权政策法案”?环球时报-环球网就此采访中国人民大学国际关系学院副教授刁大明,他表示,一般来说美国国会上半年的会期比较繁忙,往往很难排到比较好的位置,“如果现在不做的话,到明年也许要到三四月份才能再考虑了,所以要速战速决,而且一些议员认为目前的‘密集’打压中国的态势下,法案是很容易通过的”。 “这是美国政府严重干涉中国内政的又一表现,是违反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的,是对中国人民的挑衅。”中国国际经济交流中心副理事长、商务部原副部长魏建国在接受环球时报-环球网采访时表示,中国已经不再像以前那样任人宰割,也不容许美众议院和国会继续对中国指手画脚。 “法案”所谓“调查结果”毫无可信度 本次通过的众议院法案与此前参议院版本的最大的不同在于,它删除了一些具体的“调查结果案例”,之前的那些“调查结果案例”只是分别以一个语焉不详的人名来命名,甚至将早已在《新疆的反恐、去极端化斗争与人权保障》白皮书中公布的事件再度歪曲“翻炒”,毫无可信度。 “现在华盛顿对华施压,其实已经可以说是‘两党共识’,沉默的大多数只能随之起舞,所以在他们看来,可能真的不需要太多借口就可以通过这个法案。”刁大明说,美国政客攻击中国的伎俩越来越狡猾,毕竟之前他们罗列的这些数字、案例本身也不可信,容易招致很多关于真实性的指摘,“所以他们何苦要增加一些可能被攻击的点呢。” 在众议院版本的“法案”中,只是以笼统含糊的语句来指责所谓“再教育营”,例如称“这些营地设施条件恶劣,缺乏医疗保障”,然而,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自2018年起多次实地采访中看的事实是,新疆每个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的医疗设施都非常完备,均设置医疗室,配备专职医生,可以每天24小时向学员提供医疗服务,小病可在医疗室就诊治疗,重症急症可快速送往医院救治。 记者发现,“调查结果”中列举的所谓“事实”基本没有确切时间、地点和信源,甚至出现“似乎”这样的模糊措辞。这些所谓“事实”的信源到底是哪?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注意到一个细节,在“法案”中第五章“国会意见”中,特地提到“‘自由亚洲电台’维语部记者报道新疆人权状况与政治局势的工作应得到赞扬”。 “这是一个自我循环。”中国社科院美国问题专家吕祥一语点破:“我相信反华议员们没有花任何时间来研究新疆到底是什么情况,他们就依据媒体的一些零星的捕风捉影的报道,以及一些所谓听证会的‘证言’,就可以形成所谓的‘调查结果’。议员和反华媒体相互循环验证,一唱一和,议员用自由亚洲电台、美国之音来做一些无端的报告,然后再被自由亚洲电台用来说是‘进一步的证实’,是美国玩了很多年的游戏。” 本应是严肃的立法工作,这样的“调查”是否有相关审核?“确实是没有审核机制。”吕祥告诉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所谓“报告”的来源其实很多元,很松散,非常不严谨,而且没有任何人去监督这个程序。袁征表示,其实美国国会不太在意具体案例是否属实,毕竟“它本来就对你怀有偏见”。 双重标准与选择性报道遭专家抨击 除了事实错误,美方惯用的双重标准同样不会“缺席”,而且两者经常同时出现。比如,“法案”炒作中国使用“高科技大规模监视设备”“预测性警务技术”来“侵犯人权”,众所周知,运用现代科技产品和大数据方法提升社会治理水平是国际社会通用做法,美国也不例外,“报告”却刻意忽略了这一点。 “中国的监视系统基于安全性。但是美国的监视系统基于公民的隐私,他们暗中监视,分类,甚至将其出售给为选举机构工作的公司。”长期关注新疆问题的土耳其资深记者艾尔肯在接受环球时报-环球网记者采访时表示,美国将监控个人隐私定为非常严重的犯罪,但美国本身又使用非常先进的技术来监视人员。“多亏了斯诺登,现在全世界都知道美国政府如何未经许可就分析个人隐私信息来监视其公民。美国和西方国家之所以会批评中国,是因为中国使用监视系统来避免犯罪并简化社会生活。他们总是批评中国的安全措施和所谓的‘禁令’,但他们拥有世界上最大的数据收集应用程序:Facebook!” 艾尔肯认为,作为一个拥有关塔那摩监狱的国家,美国代表着双重标准,“美方反复使用相同的论点,并故意使用没有上下文的‘人权’话语。中国通过阻止激进的伊斯兰和恐怖主义来确保信仰,语言和文化的安全。中国在努力争取的,美国却在努力摧毁。” 另一个明显的“双重标准”例子是:根据公开信息,2014年至2018年,新疆累计实现231.47万人完全脱贫,农村贫困发生率降到6.1%。自治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70%以上都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确保各族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与1952年相比,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扣除物价因素已经涨了200倍,人均生产总值增长37.7倍。然而,这些发展成果在美方报告里毫无踪影。 “针对中国的指控和炒作几乎成了美国的一个‘政治传统’。”吕祥表示,从中美关系正常化以来,美方在这方面的运作从来没有停止过,差不多每十年左右,就会产生一个针对中国的新话题,然后这样的话题会延续若干年。“新疆话题已经不是第一次了,十年前就已经被拿出来过一次,但那一次可能因为暴恐事件过于激烈,他们也不好太明确支持,而恰恰就在中国新疆治理取得实质性进展这三年多,没有发生任何一起暴恐事件,他们又重新把新疆拿出来炒作。” 学者谈反制:向国际社会传递真实的信息最重要 在“调查结果”之后,该“法案”扬言要在《全球马格尼茨基人权问责法》下对中国部分高级官员进行制裁,并在“第九章”中要求对“中国政府压制个人隐私、行动自由及其他基本人权提供支持的物项”进行出口领域的限制。 “这些制裁从实际操作上来讲,就是过过嘴瘾。”刁大明认为,比如提到“监控设备”,包括美国在内的所有国家都在用,打击面太大,显然是任何一个理性政府都不会去操作的。“我觉得美国政客推这法案就想让它像一把剑悬在那,未来对中美关系影响的可能不是贸易战,而是这些法案,无论哪一个总统将来想用它来对付中国就可以拿来用,影响非常负面。” 那么,对于美方的一连串动作,中国应该怎么反制?刁大明说,切实的反制措施首先应是话语权层面的回应,就是说清楚事实到底是什么样,向国际社会有真实的表达是最重要的。而对于推动法案的政客,完全可以对他们进行一定的反制,包括一些恶意歪曲新疆事务的非政府组织、幕后黑手等,另外还可以考虑针对美国推出“不可靠实体清单”,将随着美方“法案”起舞、且可替代性较强的企业列入其中。“美国的方式就是国内法凌驾于国际法之上,我们能不能研究设置自己的议程?这可能是个思考方向。” 魏建国认为,中方可以针对美方推出“法案”采取强硬措施,包括在必要的时候列出“不可靠实体清单”对美方一些参与推动“法案”的人员访华、在华进行活动等方面进行严格的限制,“这些人不要自以为得计,对中国进行抹黑,中国人也会记住你们的。” 袁征则表示,在受到侵犯的时候,必须要及时给予回应,但手法上要选择对自己伤害小的领域进行“精准打击”,“最理想的状态是:出手不一定很大,但要击中对方的痛处。既能不伤到自己,又能有效遏制和伤害到对方,对对方产生杀伤力。”对“精准打击”的方式,吕祥建议,如果“法案”通过之后对中国造成了实际的损害,那么中国可考虑对提出这些提案的议员所代表的州进行相应的制裁,“挖他们的票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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