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8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澳门《限制提供塑料袋》法律于11月18日起生效,澳门环境保护局副局长叶扩林日前表示,塑料袋征费实施至今情况顺畅,环保局已巡查市面200多间零售场所,暂时没有发现违法情况。 叶扩林认为,法例生效后,居民的环保意识有所提升,逐步养成自备购物袋的习惯,反映法律实施具成效。 不少居民认为塑料袋收费的钱不应由商户保留及处理。叶扩林解释,特区政府制订法律时曾公开咨询和研究分析,参考内地、香港、台湾等地的做法,当地的收费都是由商户保留,也有考虑到若特区政府收取需投入行政成本,是综合评估得出的结果。 至于有居民反映部分食肆涉嫌滥收塑料袋费。叶扩林称,有留意到相关情况,若有类似情况,环保局会派员到场沟通。事实上,往往是商户未清晰理解法律,指出商户若因商业行为收取法律豁免的塑料袋费用,应向消费者解释清楚,由消费者自行决定是否购买塑料袋。 叶扩林还称,特区政府与外卖平台保持紧密联系,平台应设置让消费者选择是否需要塑料袋的功能。 【编辑:李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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