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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监会:禁止虚假申报等四种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

2019-11-22 11:11| 发布者: leedell| 查看: 2| 评论: 0|来自: 中国新闻网

摘要:   中新网11月22日电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发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自2019年11月22日起施行。其中包括明确禁止虚假申报、蛊惑、抢帽子、挤仓等四种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 资料图:中国 ...

  中新网11月22日电 据证监会网站消息,证监会发布《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自2019年11月22日起施行。其中包括明确禁止虚假申报、蛊惑、抢帽子、挤仓等四种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

资料图:中国证监会。 中新社记者 张浩 摄
资料图:中国证监会。 中新社记者 张浩 摄

  为打击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维护期货市场秩序,根据《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的授权,证监会制定并发布了《关于<期货交易管理条例>第七十条第五项“其他操纵期货交易价格行为”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自2019年11月22日起施行。

  按照部门规章制定程序要求,证监会在官网和中国政府法制信息网,就《规定》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征求意见过程中,各方整体上对《规定》持支持和欢迎态度,部分市场参与者提出了意见和建议,证监会认真梳理研究,采纳了合理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规定》共8条。第一条为制定依据,第二至五条明确禁止虚假申报、蛊惑、抢帽子、挤仓等四种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第六条为兜底条款,第七条为责任条款,第八条为施行日期条款。

  下一步,证监会将依法打击操纵期货交易价格的行为,确保期货市场有序发展,持续增强期货市场服务实体经济能力。

【编辑:吉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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