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10日电 据外媒报道,马来西亚吉隆坡高庭将于11日就前总理纳吉布被控涉SRC国际公司洗钱案作出判决,裁决涉及SRC国际公司4200万令吉的三项刑事失信、一项滥权和三项洗钱等控状罪名是否成立。 资料图:马来西亚前总理纳吉布。 66岁的纳吉布从2009年4月至2018年5月担任马来西亚第六任总理,也是首名被控的前总理。控状指他在2011年8月17日至2015年2月10日之间犯下上述罪行。 若表罪不成立,纳吉布将无罪释放。若表罪成立,此案将必须进入抗辩阶段。承审此案的高庭法官莫哈末纳兹兰早前暂定,自辩阶段为12月3日至4日、9日至12日、以及16至19日。 据报道,纳吉布自辩时有三个选项,包括在证人栏宣誓自辩并接受控方盘问、在被告栏自辩,以及保持沉默。若纳吉布选择在证人栏宣誓自辩,其证词将比其余两个选项更具分量。若纳吉布选择保持沉默,法庭将直接裁定他罪名成立并宣判刑罚。 此案从今年4月3日开审至8月27日,审讯期长达57天,控方总共传召了57名证人。法官已在10月22日及23日聆听控辩双方的口头陈词。 控方团队由总检察长汤米托马斯领军,成员包括受委的主控官希旦峇兰。辩方团队则由纳吉首席辩护律师沙菲宜带队。 【编辑:孔庆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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