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1月1日电 (记者 杨程晨)多位内地学者11月1日接受中新社记者电话采访时表示,香港实施《禁止蒙面规例》必要、合法、正当,其效果正在逐步显现。制定规例是香港特区行政长官执行基本法的重大举措,相信特区法院会秉持司法谦抑态度予以尊重和维护。 被香港社会称作“反蒙面法”的《禁止蒙面规例》10月5日生效实施。同日,24名立法会反对派议员就《紧急情况规例条例》(下称“紧急法”)提请司法复核并申请临时禁制令暂缓“反蒙面法”。香港高等法院拒颁临时禁制令,并于10月31日开始处理有关申请。 中国(深圳)综合开发研究院港澳及区域发展研究所执行所长王万里表示,在香港修例风波中,蒙面是施暴者采取的习惯性手段。“反蒙面法”可在技术层面起到釜底抽薪的作用,有利于止暴制乱。 王万里特别指出,这一规例是特区行政长官会同行政会议根据“紧急法”制定的附属法例,于法有据。审查认定香港原有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的权力在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已经审查并采用为法律的香港回归前原有法律,特区法院无权再对其行使所谓的违宪审查权,“紧急法”即属此种情况。引用“紧急法”制定“反蒙面法”是行政长官负责执行基本法的重大举措,相信特区法院会秉持司法谦抑态度予以尊重和维护。 王万里还提到,“反蒙面法”符合国际惯例及实践经验,自实施以来效果逐步显现,起到抑制事态恶化的作用。但也必须承认,该规例还需经过一段时间效用才能完全显现;原因在于,一些违法分子的本意就是破坏法治、制造混乱,不会因为一两部法律的实施而有所收敛;还有一些人对于司法复核的结果心存侥幸。下一步,特区政府需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及宣传力度,其警示效用才能真正得到发挥。 南开大学台港澳法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李晓兵表示,“反蒙面法”从根上否定了示威者蒙面上街的合法性,为特区警务人员执法提供法律依据,对于香港这座国际大都市秩序的维护给予法律支撑,防止一些势力借蒙面作为可乘之机为祸香港。西方一些国家早早订立“反蒙面法”,此时反而跑来非议香港实施相关规例,这实在是让人看不懂。 他指,香港修例风波持续时间太久,同时也将极端政治力量的险恶用心完全暴露出来。越来越多市民认清这场风波事,各界对于暴力的忍受程度已处于临界。全社会都应该站出来呼吁停止风波、维护秩序、止暴制乱。 李晓兵说,“一国两制”的发展正处于历史关键期。透过此次风波,应加强对一些问题的反思,尤其是在修复社会裂痕、提高社会治愈能力方面,从而帮助香港从危机中一步步恢复。 大连海事大学法学院教授杨晓楠说,“反蒙面法”生效以来,警方逮捕了一些违反该规例的示威人士,政府已对其中一部分人提出检控。这对于其他示威者有警示作用并有利于市民认清施暴者。(完) 【编辑:刘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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