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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朗彦再度被捕 涉闯政府总部案被控“普通袭击罪”

2019-10-31 21:06| 发布者: leedell| 查看: 0| 评论: 0|来自: 环球网

摘要:   黄之锋“同伙”林朗彦再度被捕,涉闯入政府总部案被控“普通袭击罪”   【环球网报道】反对派组织“香港众志”在脸书发文声称,该组织主席林朗彦10月31日晚因“6月21日包围湾仔警察总部案”到长沙湾警署报到 ...

  黄之锋“同伙”林朗彦再度被捕,涉闯入政府总部案被控“普通袭击罪”

  【环球网报道】反对派组织“香港众志”在脸书发文声称,该组织主席林朗彦10月31日晚因“6月21日包围湾仔警察总部案”到长沙湾警署报到,期间港岛区公众活动调查队现身,称他涉3月15日闯入香港政府总部案并以“普通袭击罪”将其拘捕及起诉。

  据香港《星岛日报》等港媒11月1日报道,香港警方3月15日在中区添美道接获相关政府部门报案,称有人强行闯入政府总部并且有一名女职员受伤。警员接到报案后到达现场,以涉嫌“强行进入罪”拘捕了年龄介于18岁至58岁的4男5女。随后,案件由港岛总区公众活动调查组跟进调查。

  警方结案后改控林朗彦一项“普通袭击罪”,10月31日将林朗彦拘捕,案件将于11月8日在东区裁判法院审讯。

  《星岛日报》9月4日曾报道称,林朗彦涉嫌参与6月21日包围警察总部事件,与“香港众志”秘书长黄之锋与成员周庭一同被控一项“煽惑他人明知而参与未经批准集结罪”。林朗彦9月3日在香港机场入境时被拘捕,当天下午就被带到东区裁判法院审讯。林朗彦获准以现金一万元(港币,约合8982元人民币)保释外出,但须遵守宵禁令,居住在上报地址,期间不得离港,每星期两次到所属警署报到,并且不得踏入警察总部一带,案件将在11月8日再审。

  香港警察公共关系科总警司谢振中曾在8月30日的例行记者会上表示,警方早已表明,对违法暴力事件,必定追究到底,现在正贯彻始终,按当日承诺,逐步并逐个将涉及违法暴力人士绳之于法。他强调,一有足够证据便会做出拘捕行动。

【编辑:朱延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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