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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海关检获逾千只走私大闸蟹 系2018年来最大宗个案

2019-10-8 09:17| 发布者: leedell| 查看: 5| 评论: 0|来自: 中国新闻网

摘要:   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香港海关与食环署6日在落马洲管制站进行联合行动,检获逾千只怀疑走私大闸蟹,估计市值约逾2万元(港币,下同),为2018年以来检获怀疑走私大闸蟹数量最多的单一案件。香港海 ...

  中新网10月8日电 据《香港商报》报道,香港海关与食环署6日在落马洲管制站进行联合行动,检获逾千只怀疑走私大闸蟹,估计市值约逾2万元(港币,下同),为2018年以来检获怀疑走私大闸蟹数量最多的单一案件。香港海关称会继续与食环署保持紧密情报交流及合作,并采取联合行动以打击非法进口食物活动。

香港海关与食环署检获的怀疑走私大闸蟹。图片来源: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
香港海关与食环署检获的怀疑走私大闸蟹。图片来源: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

  在联合行动中,香港海关人员6日中午时分在落马洲管制站截查一辆入境私家车,于车内13个篮子及3个袋中检获1053只怀疑走私大闸蟹。42岁私家车男乘客被捕,8日将在粉岭裁判法院提堂。

  连同此案,联合行动于过去5日已先后破获2宗大型怀疑走私大闸蟹案件。上一宗案件于10月2日发生,当时工作人员于落马洲管制站检获446只估计市值约9000元的怀疑走私大闸蟹。本次联合行动于5天内已检获怀疑走私大闸蟹数量接近1500只,市值约3万元。

  香港海关提醒市民,走私属严重罪行,根据《进出口条例》(第60章),任何人输入或输出未列舱单货物,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200万元及监禁7年。

  香港食环署指,根据《公众卫生及市政条例》(第132章),所有在香港出售的食物,不论进口或本地生产,必须适宜供人食用,可被判最高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而根据《食物安全条例》(第612章),任何人如无合理辩解而未有登记下经营食物进口或分销业务,即属违法,最高可被判罚款5万元及监禁6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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