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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箭军某团:开展纠察不得下达“指标”

2019-8-20 00:23| 发布者: leedell| 查看: 5| 评论: 0|来自: 解放军报

摘要:   火箭军某团  开展纠察不得下达“指标”  “今后不用再为‘指标’头疼了。”看着墙上的通知,火箭军某团纠察班下士小张长舒了一口气。  为何有“指标”一说?  不久前的一个中午,小张站在路口担任纠察执 ...

  火箭军某团
  开展纠察不得下达“指标”

  “今后不用再为‘指标’头疼了。”看着墙上的通知,火箭军某团纠察班下士小张长舒了一口气。

  为何有“指标”一说?

  不久前的一个中午,小张站在路口担任纠察执勤时,发现一名战友军容风纪不整。因个人关系不错,小张未对其进行记名通报,可这一幕刚好被部队管理科赵参谋看到,赵参谋当即严厉地批评了小张。小张也深刻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调查中,团机关发现“人情纠察”的情况时有发生。

  考虑到近段时间官兵的作风养成有所下滑,有关部门决定给纠察人员“压担子交任务”,区分节假日和正课时间下达纠察指标,以此传导严抓作风养成的压力。

  措施实行不久,问题就紧跟而来:纠察标准往往随着当天“指标”完成情况而浮动。为了完成“指标”,个别纠察人员在无错可纠情况下容易“拿起放大镜找问题”。官兵对纠察人员的意见也越来越大。

  了解到这一情况,团领导认为,给纠察“定指标”毫无法规依据,不利于维持部队正常秩序。办公会上,该团当即叫停了给纠察人员下“指标”的做法,并对机关相关人员提出了严肃批评。

  该团随即在全团开展法规知识讨论活动,帮助官兵端正思想认识,正确看待纠察执勤,并且定期安排官兵到纠察班“亲身体验”,加强沟通理解。他们还为纠察班制订学习计划,通过“学条令、用法规”解决不会纠、不敢管的问题,强化纠察人员依法执勤的意识和能力。

袁 康 卢 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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