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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部门提醒:防范“套路贷”五大“套路”

2019-8-17 23:20| 发布者: leedell| 查看: 4| 评论: 0|来自: 新华网

摘要:   金融部门提醒:防范“套路贷”五大“套路”  新华社长沙8月18日电(记者刘良恒)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套路贷”的风险提示,揭露了“套路贷”的五大“套路”,提醒群众严加防范、不要上当 ...

  金融部门提醒:防范“套路贷”五大“套路”

  新华社长沙8月18日电(记者刘良恒)长沙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近日发布关于“套路贷”的风险提示,揭露了“套路贷”的五大“套路”,提醒群众严加防范、不要上当。

  套路一:设置诱饵,伪造借贷假象。不法分子以“迅速放款”“无抵押”“低息便捷”等引诱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协议时以行规为由,诱骗借款人签下高于借款本金一倍甚至数倍的欠条,制造假象,为后续“索债”埋下伏笔。借款人会被告知无须担心、只是例行程序、正常还款不影响,使人放松警惕。

  套路二:制造陷阱,肆意认定违约。非法放贷方以故意失联、电话故障、系统问题等多种手段,导致还款日借款人无法正常还款,终致逾期。此时,这些放贷方就以违约的名义收取高额滞纳金、手续费。若借款人无法偿还,会被引诱去其他放贷平台“借新还旧”,贷款本息会“滚雪球式”增长。

  套路三:刻意留痕,虚增贷款金额。非法放贷方先将合同金额转入借款人账户,同时要求借款人在银行柜台将虚高部分取现再返还平台,留下“银行流水与合同金额一致”的表面印象。

  套路四:巧立名目,诱签不利协议。通过玩文字游戏,制造合同漏洞,同时设立“违约金”“保证金”“中介费”“服务费”等各种名目,骗取被害人签订阴阳借款、房产抵押等明显不利于被害人的各类合同,导致借款人违约,从而非法占有借款人财产。

  套路五:软硬兼施,软硬暴力催收。通过所谓的“谈判”“协商”“调解”以及滋扰、纠缠、哄闹、聚众造势等“软暴力”手段索取非法债务,使人产生心理恐惧。部分放贷方使用比如门口泼漆、撬门锁、尾随借款人等方式恐吓借款人,甚至采取暴力方式催逼借款人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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