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末侃 法律站在她这边 张静雯 两年前,被中国粉丝称为“霉霉”的泰勒·斯威夫特打了一场“漂亮仗”。“霉霉”控诉前DJ大卫·穆勒于2013年对她实施性骚扰,最终胜诉。不差钱的欧美歌坛小天后只提出了一美元的象征性赔偿要求,但这一美元着实沉甸甸的。要知道,这么一桩纠纷,前后发酵了四年,期间DJ还因为丢了工作反过来索赔,性骚扰事件里的常规狗血戏码,几乎都做足了。
小天后奉陪到底,毫不退让,全世界的妇女同志都感到振奋,法律最终站在了受害女性这一边。 近日,成都市武侯区法院对“明星社工”刘猛性骚扰案做出一审判决,认定其存在性骚扰行为,令其在判决生效起十五日内向受害人口头或书面赔礼道歉。 这起案件在此起彼伏的新闻列表里几乎没有存在感,但它有两个不可忽视的背景:其一,去年夏天,化名刘丽的受害人在提起诉讼之前,曾公开举报刘猛;其二,2018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增加民事案件案由的通知》,“性骚扰损害责任纠纷”首次成为独立案由。刘猛一案是公开报道中第一起以性骚扰为案由审理并宣判的案件。 增加一个独立案由,在条文上体现的不过是短短一句话,但对于性骚扰受害者来说,却意义非凡。以往性骚扰案件中常用的名誉权、身体权、一般人格权等,常常难以与性骚扰的情形准确对应,受害人想起诉,可能连第一道门都进不去。 站在原告的立场上看,这算不上一场“大获全胜”的官司,一来刘丽的精神赔偿要求未获支持,二来刘猛所在的机构“一天公益”的连带责任,也没有在此案中被追究。但比起霸占热搜、陷于聒噪的口舌之争,由法律出场,澄清性骚扰中的争议与歧见,无论如何都是一种正向的反馈。 一审宣判之后,刘丽及其代理律师都谈到庭审中的一个细节:对方律师出示了刘丽微信朋友圈的部分转发与言论,试图以此对她进行道德评价,还提交了刘丽与刘猛“友好互动”的证据,想以此证明性骚扰不存在。从一审判决结果看,法官显然并未采信。聚讼不休的“荡妇羞辱”和“完美受害人”想象,被默默回击。 除了独立案由的使用,举证难困境也在此案中被努力克服。比如刘丽质问刘猛的短信,以及多年后刘猛道歉的信息,都作为“反应证据”,发挥了关键作用。 这个“赔礼道歉”的判决,在法律上或许没有太多瑕疵,却给受害人带来了些许意外的困扰。比如,有人因此觉得这事儿原本没什么大不了的,甚至认为这不过是日常交往中的“小摩擦”,本该自己消化处理,何必闹上法庭。 法官认定的“性骚扰”,为何还是会被一笑置之?刘丽遭到骚扰之后,曾经和“一天公益”负责人,以及自己的男朋友都倾诉过,可都被“劝”这是误会,没有人鼓励她去报警。 去年媒体做过一个统计,2018年初一直到8月,涉及性骚扰的14起民事案件中,没有一起是被骚扰的受害者提起的诉讼。其中3起案件,是受害者的好友或丈夫因为打伤加害者被告上法庭,其余诉讼,都是加害者“不服”。他们被投诉性骚扰后遭到辞退,和原公司打劳动争议纠纷官司,或者因为被指控,认为自己名誉受损。 这一方面是受害者维权困难的侧证,一方面也隐含这样的逻辑与观念:所谓“性骚扰”,不过是女性过于敏感,举报揭发反倒是小题大做,因此遭受损失才是真的冤。 好巧不巧,揩油泰勒·斯威夫特的那个DJ好像就是这么想的。他当年吿斯威夫特损害名誉,开口就要赔300万美元,“手滑”一下就人生急跌,这位宝宝心里委屈。 对性骚扰的暧昧态度,究其本质,是无视女性的性自主权。刘猛的律师已表示将会上诉,不过,这个曾经的公益明星的麻烦不止于此。另一位受害者对他的控告,可不止“性骚扰”这么简单。有的时候,骚扰甚至侵犯都更加隐蔽,也更易逃脱惩罚,那些未尽的疑问,要交给谁来解答? 平权终归不是一场你死我活的争斗,所谓胜利,必然不是让男人们身败名裂。法律会站在正义一边,但法律更多只能在技术层面提供帮助。如果不能反思不公平的性别结构,无法来一场深刻的“性自主权”教育,再炽烈的热潮,恐怕也会以遗憾收场。 斯威夫特是万众瞩目的流行歌星,毫不意外,她的私生活总是被拿来嚼舌根。2014年,就是遭遇“咸猪手”的第二年,她写了首歌,叫“shake it off”,霸气宣誓“姑娘我就是这样,你管呢”。简单粗暴,可话糙理不糙。道理很通俗,为什么总有人装作不懂呢?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