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离我们并不遥远——第81集团军某旅依法保护驻训地生态环境掠影 7月初的豫南某训练基地,烈日高照。从各自任务保障点位回到宿营地的第81集团军某旅机动保障营官兵,不仅带回了训练器材,还有一袋袋在任务点分类整理好的垃圾。 将垃圾进行分类带回集中处理,是这个旅保护野外驻训地生态环境的一项举措。该旅政委潘高峰介绍,他们在驻训前就组织官兵学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规,制订下发《驻训期间垃圾分类措施》,引导官兵自觉开展垃圾分类、保护生态环境。 去年驻训期间,某营驾驶员樊立强因为倒垃圾这件事费了不少周折。他说,全营到达陌生地域展开驻训后不久,垃圾车就被堆满了。按惯例,他驾驶垃圾车找到离驻训地最近的一个垃圾填埋场,发现以前的垃圾堆已被改建成为绿地公园。他先后联系了几家垃圾中转站,均以垃圾数量太多为由被拒收。营里得知情况后,只好在离驻训地不远的地方挖了一个大坑,专门用来焚烧填埋垃圾。
“《环境保护法》第三十八条明确规定,公民应当遵守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配合实施环境保护措施,按照规定对生活废弃物进行分类放置,减少日常生活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樊立强表示,今年驻训展开后,垃圾处理又成为大家关注的问题。 “近年来,随着演训任务的不断增加和实战化训练的逐渐深入,每到一个陌生的驻训地域,垃圾处理都成为官兵生活中的一件头痛事。”记者在采访中发现,有不少单位存在着同样的困惑。因为驻训地域分散,很多营连处理垃圾时,有时存在焚烧填埋处理情况,部队官兵担心,未经分类的有害垃圾会污染环境。 为了确保野外驻训地一片美丽,该旅组织官兵学习《环境保护法》以及驻训地垃圾分类相关规定,在驻训点按照厨余垃圾、可回收利用垃圾、有害垃圾设置分类垃圾箱进行垃圾分类;离城镇近的驻训点与地方环卫部门建立联系,定期回收分类垃圾;较为偏远的驻训单位,则将分类处理后的有害垃圾进行无害化处理。 保护环境仅仅处理好垃圾还不够,该旅还结合年度优良传统教育安排,组织“节约资源、从我做起”“合理消费”“光盘行动”等配合活动,倡导官兵养成“低碳环保”的生活习惯,从源头上减少生活垃圾的产生。 记者在几个驻训地看到,饮料瓶、旧纸箱等可回收利用的垃圾,被官兵自发集中起来,由专人负责定期送往附近废品收购站;剩菜残羹等厨余垃圾,则由驻地附近的养殖户每天前来清理。 垃圾分类不仅能保护环境,还能起到“变废为宝”的作用,官兵们把收集起来的废弃木板、砖头,以及旧铁架,制作成了不少简易训练器材,改善了训练条件。 如今,樊立强再也不用为垃圾倒在哪里而发愁。遇到大家扔垃圾时,他常会提醒一句:“战友,请注意垃圾分类。” 张 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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