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通气会现场 赵强 摄 中新网合肥6月28日电 (记者 吴兰 赵强)近日,安徽省印发了《关于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问题工作举措》(以下简称《工作举措》),为解决该省部分退役士兵的基本养老、医疗困难提供了政策依据。28日,安徽省政府新闻办举行新闻通气会,对《工作举措》有关政策进行解读。
据介绍,《工作举措》主要内容包括政策保障范围、首次参保时间的认定、缴费年限的规定、补缴年限的规定、补缴责任主体、单位和个人无力补缴的规定、缴费基数的规定、补缴手续的办理、补缴后仍达不到领取待遇条件的规定、有关单位和退役士兵承担的义务10个方面。 其中,关于政策保障范围方面,《工作举措》政策适用于该省以政府安排工作方式退出现役的退役士兵,2019年1月21日前出现的未参保和断缴问题。 此外,关于缴费基数的规定。补缴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工资基数分别为补缴时安置地和参保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60%,单位和个人缴费费率按补缴时当地规定执行,相应记录个人权益。 本着就地就近、便于操作,让服务保障对象少跑路的原则,《工作举措》提出,需要参加社会保险或补缴社会保险费的退役士兵,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相关退役证明等材料到原单位或安置地县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申请参保或补缴。 根据《工作举措》,符合保障条件退役士兵,应当在2019年12月31日前主动提出申请,特别是要据实提供参保信息,如果因为信息不全造成重复缴费,不仅不能提高待遇标准,还会增加个人缴费负担。 安徽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副厅长孙邦平说,安徽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前期已经成立省解决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专项工作组和工作专班。“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作为牵头部门,对有关政策进行研究,细化工作举措,举行了全省培训会,开展了实地推演地工作。近期,国家又建立了部分退役士兵社会保险接续信息系统,下一步,我们将组织实地推演观摩和信息系统培训,尽快启动实施。”(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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