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CBC网站最新报道,联邦交通部长Marc Garneau今天在多伦多皮尔逊国际机场机场宣布,加拿大运输局(CTA)有关航空乘客权利方面的新规定(Air Passenger Protection Regulations)已基本定稿,将于5月29日公布。 这些新规定于去年12月首次刊登在Canada Gazette上,向加拿大人征求意见和看法。这些规定包括对于延误、行李丢失或损坏,以及因超卖座位而被拒绝登机,航空公司要赔偿,以保护乘客权益。 交通部长表示,即使新规在本月底公布,但仍然还不是法律,将在今年7月和12月分阶段实施: 7月15日:实施新规包括:拒绝登机补偿,停机坪延误以及行李丢失或损坏的赔偿。 12月15日:其余的规则将正式成为法律,包括若航班延误,航空公司必须向旅客支付多少费用,以及在这种情况下,航空公司应该为乘客提供什么样的服务等。 CTA的这些新规的要点可以归纳为: 一旦发生航班延误或取消的情况,航空公司要及时通过各种方式,包括电子邮件、短信等发出通知,并定期更新相关信息; 因航空公司自己的原因所造成的航班延误或取消,要对受影响的乘客给予赔偿。对大型公司而言,延误3到6小时最低赔偿为$400;6到9小时最低为$700;超过9小时至少要赔$1,000。 对小型公司而言,延误3到6小时最低赔偿为$125;6到9小时最低为$250;超过9小时至少要赔$500。 此外,航班延误期间,要为乘客提供食品、饮料及电子通讯服务,比如免费的Wi-Fi; 由于超额订座(Overbooking)或飞机定期维修等航空公司的商业决定而被拒绝登机,航空公司对此应提供赔偿,金额取决于延迟时间长短:若被延误6小时以上,乘客将获得$900的赔偿;若被延误6-9小时,乘客将获得$1,800的赔偿;若被延误9小时以上,乘客将获$2,400元的赔偿; 对于乘客行李丢失或受损,航空公司要根据情况给予赔偿,最高金额$2,100; 如果乘客上了飞机而停在跑道上被延误,若接近3小时,航班要为乘客提供正常使用的洗手间,适当的通风条件,食品及饮料,还有电子联系方式。如果时间超过3小时,飞机应该返回让乘客下机。如果航班当晚无法起飞,航空公司要为所有乘客提供免费酒店及交通服务。 CTV报道说,加拿大航班乘客权益组织(Air Passenger Rights)的创始人卢卡斯(Gabor Lukacs)对该网站表示,大家别高兴太早!他说他并不看好CTA的所谓新规定,实际上加拿大并不缺规定,而是有了规定如何来实施。 卢卡斯说,其实加拿大的大型航空公司,比如加航和西捷(WestJet)早就有类似政策和规定,但实际上实施起来困难重重,乘客们仍然为各种情况和问题投诉不断。 他不客气地说,就是CTA的这些规定也本来就是向着航空公司的,估计只会把事情弄得更糟。所谓的新规,不过是再给加拿大乘客一个耳光而已(“This is a slap in the face of Canadian passenger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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