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子离世后,耐不住寂寞的孔某某再次“坠入爱河”,不顾家人的反对为其买房,只希望对方能照顾自己起居;殊不知,甜蜜的憧憬只是幻想,生病住院后该女子便“划清界限”,直到孔某某离世四子女一起将该女子告上了法庭。 这不是热播剧《都挺好(电视剧)》的衍伸版剧情,而是发生在四川的真实案例。4月2日,封面新闻记者从成都崇州市人民法院获悉了这起案件。最终,该女子被判返还4子女10万元购房款。
图源剧照 图文无关 此前,孔某某妻子离世。随后不久,他便在他人的介绍下认识了周某某,与其确立了恋爱关系。面对周某某买房的要求,孔某某更是拿出12万元为其买下四川崇州某处商品房,只希望周某某能与自己生活在一起,照顾起居。 只可惜,甜蜜同居一个月后,周某某便开始渐渐疏远,不仅拒绝继续照顾,更不愿与孔某某继续生活。随后,孔某某便将周某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其返还12万元购房款。 诉讼过程中,双方签订协议:以周某某名义购买的房屋,实际出资人是孔某某,因此该房归孔某某所有。周某某唯有继续跟孔某某一起生活、并负责孔某某生老病死及死后安葬事宜,在其去世后,该房屋才能归她所有。 协议签订后,孔某某向法院撤回了起诉。不过,次年孔某某就因病住院,后因病情恶化抢救无效死亡。与此同时,就医、丧葬全由子女安排,而周某某全程仅去医院探望过一次。对此,4子女在父亲后事处理得当后就将周某某告上了法庭,认为其应当归还父亲出资购买的房产。 后经法院审理查明,认为孔某某生前与周某某所签协议真实有效。根据约定,周某某只有在履行对孔某某生前扶养、死后安葬的义务后,被告才能获赠相应的财产。周某某虽曾履行过一段时间的扶养义务,但没有承担任何医疗费用,就连孔某某病逝都全然不知,可见其并未完全尽到生养的约定义务。 与此同时,在孔某某病逝后,相应的殡葬事宜全由其女儿操持,因此,周某某也未按协议约定履行对孔某某死葬的义务。 因此,4子女可针对被告的违约行为行使合同解除请求权。最终周某某被判返还4子女10万元购房款,而另2万元可作为履行过一定生养义务的遗赠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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