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月7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香港特区政府今日公布,由2月1日起,将调高综合社会保障援助(综援)计划的标准项目金额,以及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高龄津贴,包括“广东计划”和“福建计划”下发放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及伤残津贴金额,并把领取长者综援的合资格年龄,由60岁改为65岁。 香港社会福利署发言人表示,特区政府早前按既定机制,因应社会保障援助物价指数的变动,建议把综援计划的标准项目金额,及公共福利金计划下的高龄津贴、长者生活津贴及伤残津贴金额调高2.8%。 建议已获得香港特区立法会财务委员会通过,经调整后的津贴金额由2月1日起生效。两项计划调整共惠及约126万人,特区政府为此将每年额外投放12.53亿元(港币,下同)。 发言人指,2月1日之前已领取长者综援的60至64岁人士,均可获豁免而不受影响。残疾或健康欠佳的受助人的综援金额亦不受影响,即不论他们的年龄,亦可继续领取较健全成人高的金额。 发言人续指,由2月1日起,综援计划下的租金津贴亦将根据既定机制,按甲类消费物价指数中私人房屋租金指数的变动,作出调整,租金津贴的最高金额将会调高2.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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