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2月18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网站报道,香港教育局18日公布,所有资助学校、按位津贴学校、直接资助计划(直资)学校及参加幼儿园教育计划的幼儿园,由2019年1月1日起,将合资格女性教职员的有薪产假由10周延长至14周。 据报道,教育局发言人表示,《施政报告》建议将法定产假由现在10周增至14周,虽然特区政府需时修订有关法例,教育局为推广良好雇主精神,决定在资助学校(包括特殊学校)、按位津贴学校和直资学校推行延长产假至14周的新措施。同时,教育局鼓励参加幼儿园教育计划的幼儿园为合资格教职员提供14周的有薪产假。 发言人称,资助学校核准编制内的教职员或以教育局其他津贴(即现金津贴)支薪的合约教职员,及按位津贴学校与直资学校的教职员,如她们在放产假前已连续服务满40周,而其实际分娩日期或预产日期为2019年1月1日或之后,便可享有14周的有薪产假。教育局也提供资源支持参加幼儿园教育计划的幼儿园延长教职员的有薪产假至14周。 在学校教职员放产假期间,学校或须聘请代职人员以维持有效运作。在新措施下,教育局会适当贴切地为学校提供津贴,让学校申请发还支付相关代职人员的额外薪金开支,参加幼儿园教育计划的幼儿园如延长教职员的有薪产假至14周并聘请替代人员,也可获得本项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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