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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一美容公司职员涉不良营商 被判社会服务120小时

2018-12-14 17:06| 发布者: leedell| 查看: 0| 评论: 0|来自: 中国新闻网

摘要:   中新网12月14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香港一名美容公司女职员因做出先诱后转销售的营业行为,违反香港《商品说明条例》(《条例》),1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处社会服务令120小时,这是香港首宗涉及美容服务 ...

  中新网12月14日电 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香港一名美容公司女职员因做出先诱后转销售的营业行为,违反香港《商品说明条例》(《条例》),13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处社会服务令120小时,这是香港首宗涉及美容服务业先诱后转销售行为的成功检控个案。

  香港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名美容公司女职员涉嫌以不良营商手法,销售美容疗程服务。

  经调查后,海关发现该美容公司于网上以指明价格销售美容疗程服务。其后有消费者凭在网上购买的换领券到该美容公司,在要求使用相关美容疗程时,该美容公司的女职员向该消费者销售其他美容疗程,并拒绝提供换领券上指明的美容疗程服务。

  香港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服务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商户如就某服务作出按指明价格的购买邀请,但其后出于销售不同服务的意图,而拒绝在合理时间内交付有关服务,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港元及监禁5年。

  市民可致电香港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通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账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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