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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关爱基金放宽医疗援助审查 不计算同住父母财务

2018-12-10 18:26| 发布者: leedell| 查看: 0| 评论: 0|来自: 中国新闻网

摘要:   中新网12月10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关爱基金医疗援助项目的经济审查机制预计将放宽。香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9日在网志表示,关爱基金专责小组已通过修改经济审查中的“家人”定义,非受供养的病人方 ...

  中新网12月10日电 据香港《明报》报道,香港关爱基金医疗援助项目的经济审查机制预计将放宽。香港劳工及福利局局长罗致光9日在网志表示,关爱基金专责小组已通过修改经济审查中的“家人”定义,非受供养的病人方面,不需计算其同住父母或兄弟姐妹的可动用财务资源,希望降低因病人需用昂贵药物而要家人分离的可能,修订建议有待扶贫委员会通过。

  据报道,关爱基金的医疗援助项目包括资助病人使用特定自费癌症药物、资助合资格病人购买极昂贵的药物,以及资助合资格的公立医院病人购买指定用于介入程序及在体内设置的医疗装置。经济审查机制下,需计算病人家庭的可动用财务资源,以往“家人”定义包括同住的直系家人,包括父母、子女、兄弟姐妹,2017年6月18日起改为不包括同住非受供养的成年兄弟姐妹。

  关爱基金专责小组上周开会进一步探讨政策。罗致光表示,小组通过修订经济审查对“家人”的定义,其中非受供养的病人,其同住父母或兄弟姐妹的可动用财务资源都不会计算之内。

  他称,以往由于要避免同住家人的可动用财政资源,计算在病人家庭的可动用财政资源,可能令部分家人迁出家庭,也易令家人经济上产生矛盾或冲突。他希望,新安排能减低因病人需用昂贵药物而要家人分离的可能。

  新修订下,若病人未婚,不论是否与父母或兄弟姐妹同住,都会被视为一人家庭。若病人已婚,只有同住配偶及受养的子女才会计算作其家人,即同住父母及成年子女的可动用财务资源都不会计算在内。罗致光表示,新安排可避免父母因已成年子女的医疗费用而耗尽可动用的资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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