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2月3日电 (记者 陈康亮)中国证监会3日发布公告称,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近日正式签署《关于跨境受监管机构监管合作及交换信息谅解备忘录》(下称《备忘录》)。 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备忘录》的签署有利于深化内地与香港证券监管机构在证券基金行业的跨境监管合作和信息交流,促进两地跨境证券基金经营机构不断提升合规运作水平和服务能力,进一步强化投资者保护,有效防控金融风险,推动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更好服务中国经济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对外开放。 近年来,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持续深化互联互通。以沪深港通为例,根据香港交易所日前披露的信息,截至11月15日,沪深港通下的南向交易(港股通)的累计总成交额(买入+卖出)为6.55万亿港元,沪深港通下的北向交易同期累计总成交额(买入+卖出)为8.77万亿元人民币。 随着内地与香港资本市场联系日益密切,除了签署相关的备忘录外,内地与香港监管机构的交流合作也日益多样化。比如,中国证监会与香港证监会日前在深圳举办了执法科技研讨培训班。 据悉,该培训的目的是共同应对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交易互联互通机制下,信息技术发展对稽查执法的新要求、新挑战;通过加强执法经验交流,着力运用科技手段提升执法能力。(完) |
Powered by Discuz! X3.4
© 2001-2013 Comsenz In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