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2日电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21日早晨,一名乘客从停泊在香港上环路边私家车下车时,疑未注意路面情况,在打开向马路一边的车门时撞到驶来的电动车,导致其坠地受伤送院。有关乘客或面临警方票控和民事索赔。 事发现场为荷李活道32号对开,21日早晨11时许,一辆私家车由丁姓司机(45岁)驾驶,停泊右路边后,坐在后座左边的乘客,疑未留意路面情况,即打开车门准备下车。 当时,42岁的南亚裔司机驾驶电动车送货,刚好经过私家车左边车身,不料被车门撞倒。司机被撞飞到邻线一辆出租车上后坠地,背部及脚受伤,仍然清醒,须送玛丽医院敷治,情况稳定。警方向两车司机及涉事乘客调查意外原因。 根据香港法例第374G《道路交通(交通管制)规例》第44条,任何人不得开启,或致使或允许打开在道路上的汽车的任何车门,以致对任何人造成伤害或危险,违者罚款2000港元。 据香港执业大律师陆伟雄称,如证实乘客大意打开车门,引致交通意外,令车辆损毁或造成其他人受伤,车主及伤者均可通过民事途径,向该乘客索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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