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1月21日电,据香港特区政府新闻公报,香港一名玉器工艺品店主因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假玉器,违反香港《商品说明条例》(《条例》),21日在东区裁判法院被判监禁2周缓刑1年,以及向事主赔偿1万元(港币,下同)。 香港海关早前接获举报,指一间位于上环的玉器工艺品店做出虚假商品说明,出售一件声称为某一品种的玉器。 经检测后,证实该产品为人造玻璃,与所声称的不符。 香港海关提醒商户遵守《条例》的规定,而消费者于购买货品时亦应光顾信誉良好的商户。 根据《条例》,任何人在营商或业务过程中供应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或管有已应用虚假商品说明的货品作出售用途,即属违法,一经定罪,最高可被判罚款50万元及监禁5年。 市民可致电香港海关24小时热线2545 6182,或透过举报罪案专用电邮账户(crimereport@customs.gov.hk)举报怀疑违反《条例》的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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