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10月31日电 (记者 曾平)香港特区政府环境局31日公布,将于11月14日向立法会提交有关条例草案,建议按“污染者自付”原则和现时废物收集的方式,以“按袋”和“按重”两种收费模式,落实推行都市固体废物收费,预计最快可在2020年底落实。 建议之下,香港市民用指定垃圾袋包妥固体废物后方可弃置垃圾。环境局向立法会提交的文件资料显示,指定垃圾袋有9种不同大小,容量介乎3公升至100公升。在都市固体废物收费实施的首三年,指定垃圾袋的收费为每公升0.11港元。 环境局举例称,若一个家庭每天使用一个最常用的10公升或15公升的指定垃圾袋,每月须缴付约33港元或51港元。这种“按袋”收费模式适用于大部分住宅楼宇、村屋、地铺和公共机构处所,占每日弃置于堆填区的都市固体废物约80%。另一种“按重”收费模式建议私营收集商弃置垃圾时按每公吨365至395港元缴费。 特区政府环境局局长黄锦星同日向传媒表示,法例落实初期将设立6个月适应期,期内执法以劝喻、口头警告为本,同时也建议在条例草案通过后设置12至18个月的准备期,让政府、不同持份者和市民有合适时间为落实收费作好准备。 黄锦星形容垃圾收费是城市减废的“火车头”,其他措施也会并行推行,包括加强回收厨余、污水处理厂利用技术转废为能等。他坦承落实收费面临挑战,会遵循公众教育、社区支援等策略共同推进。 黄锦星又表示,如果有人违反条例或面临1500港元罚款,相当于几年的垃圾费,因此相信条例具有一定阻吓作用。他指出,特区政府近年通过公众咨询等不同途径征求社会意见,上述建议安排的方向获得主流民意支持,落实细节也是与主要持份者和业界探讨优化后的结果。(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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