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10月19日电 据《澳门日报》报道,18日,澳门立法会全体会议一般性通过《治安警察局》法案。澳门保安司司长黄少泽表示,有关法案将令治安警察局相关工作领域更符合澳门的内部保安需要,以及增强其警务工作能力。 据报道,法案同时增加一个厅级部门,将现在“出入境事务厅”分为“出入境管制厅”与“居留及逗留事务厅”。 黄少泽在立法会上引介有关法案时指出,澳门的人口大幅增长,来澳旅客人数持续上升,新区不断落成,交通形势更加复杂,大型人群管制的压力持续增加,口岸规模扩大及口岸数量增加,尤其近期可预见的港珠澳大桥通车,明年底青茂口岸通关等带来的通关压力、交通管理压力和人群管制压力等因素,治安警察局的执法工作数量、复杂程度和工作压力目前已经非常大,将来治安警察局工作将会更加繁重,所以治安警察局的组织架构、运作模式、执法统筹和协调机制也需配合社会发展的需要,及时、有效和更具针对性的创新、加强和完善。 黄少泽指出,希望令治安警察局的上述工作更符合澳门的内部保安需要,以及增强其警务工作能力,通过优化内部管理,更有效善用资源,提升运作效率,因此分别制订了《治安警察局》法律草案及《治安警察局的组织及运作》行政法规草案,将属于法律保留的事宜,由《治安警察局》法案规范。 议员马志成、黄洁贞、林玉凤、宋碧琪、陈华强等关注治安警察局未来人手是否足够,在现有资源下如何培训及提升工作效率以至警员待遇。 黄少泽形容修订保安部队人员通则的工作较复杂,多达300多条条文,同时不可以与一般制度相冲突,因此法务局与行政公职局按照有关法案进行适应性的修改及提出意见,当局今年初根据有关意见重新修订文本,估计年内可送交行政会讨论及送交立法会。他同时指出,上述修法关键是打通普通职程与基础职程的阻隔,使一般警员通过自己的表现,凭自己的知识与能力向上晋升,理论上可以由一般警员晋升至局长之职,让所有警员有机会向上流动。 《治安警察局》法案的主要内容包括修改了治安警察局的性质。黄少泽指出,重新订定其法定职责和职权,以及修订刑事警察当局身份的赋予、治安警察局警务人员在执行职务时的措施及权限,使更符合社会实况和治安警察局的工作需要。 对于治安警察局将增加一个厅级部门,治安警察局长梁文昌指出,现在出入境事务厅的工作包括边境检查及居留与逗留的申请,随着澳门发展,旅客、境外雇员及学生人数不断增加,澳门边境口岸也将由现在的7个增至未来的9个,因工作量的增加,同时考虑到边境检查与其他工作是相对独立的,有必要将现在的出入境事务厅分为“出入境管制厅”及“居留及逗留事务厅”,以加强各领域工作及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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