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著名影星范冰冰逃税漏税案有了新进展,消息称,中国税务部门依法查处范冰冰“阴阳合同”等偷逃税问题。 有消息称,范冰冰名下拥有10余亿资产(图源:VCG) 中国官方媒体新华社北京时间10月3日报道,记者从中国国家税务总局以及江苏省税务局获悉,今年6月初,群众举报范冰冰“阴阳合同”涉税问题后,中国税务总局高度重视,即责成江苏等地税务机关依法开展调查核实,目前案件事实已经查清。 从调查核实情况看,范冰冰在电影《大轰炸》剧组拍摄过程中实际取得片酬3,000万元,其中1,000万元已经申报纳税,其余2,000万元以拆分合同方式偷逃个人所得税618万元,少缴营业税及附加112万元,合计730万元。此外,还查出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 报道称,江苏省税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六十九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三条的规定,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的规定,由于范冰冰属于首次被税务机关按偷税予以行政处罚且此前未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上述定性为偷税的税款、滞纳金、罚款在税务机关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的,依法不予追究刑事责任。超过规定期限不缴纳税款和滞纳金、不接受行政处罚的,税务机关将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之前,中国微博账号“股海东方不败”的网友,在9月26日就发文称:“告诉冰粉一个好消息,范冰冰即将王者归来!她低调了几个月,就是为了配合税务调查,包括调查她以及其他一堆人。 最终结果证明,她并没有什么大问题!” 文章进一步表示,希望范冰冰一如既往,将自己的慈善事业继续干下去,让更多的孩子得益。 对于范冰冰即将归来的传闻,从他弟弟范丞丞身上似乎也能看到相关迹象。 9月28日,大陆媒体搜狐娱乐消息称,范冰冰的弟弟范丞丞,随演唱主题曲的团队“乐华七子”一起,现身电影记者会期间,他一扫之前的忧郁,不仅笑容灿烂,还数度大笑,甚至笑得几次倒在队友肩上。 当时,网友猜测范丞丞的态度或许能反映范冰冰案件出现了转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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