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前行政长官梁振英涉及澳大利亚UGL(污水处理及电力输送工程公司)5000万港元事件,不断受香港反对派追击。日前,梁振英收到英国国家打击犯罪调查局(NCA)通知称没有足够证据,并停止调查,反对派对此表现得相当失望。梁振英9日在社交媒体上质疑,反对派的动机是政治,不是法律,“目的是党同伐异,是缠扰抹黑”。 据香港《星岛日报》报道,针对民主党的林卓廷早前聘英国律师调查UGL事件,梁振英8日在社交网站发文称,已接到NCA通知,不会继续调査UGL事件。 他说,涉及该事件的DTZ(戴德梁行)、UGL和RBS银行(苏格兰皇家银行)都是上市公司,有街外股东,有内部监察制度,也有全职法律顾问,“如果我2011年签的离职协议有问题,人家要等林卓廷‘迫’执法机关调査吗?”他批评称,林卓廷等人逼英方继续调査,无功而还就要求英国反对党议员、非政府组织“透明国际”和英国《卫报》加入“逼迫”的行列,“英国的执法机关不会偏帮我”。
▲梁振英8日在社交网站发文 正在英国的林卓廷被爆7日与NCA高层会面,8日翻查电邮时接到NCA不再调查的通知。他声称,对有关决定“感到失望”。9日,梁振英再度发文,批评林卓廷等人举报的动机是党同伐异。 UGL事件爆发于2014年10月。当时港媒报道称,2011年12月,梁振英任职董事、在英国上市的戴德梁行,被澳大利亚UGL集团以7600万英镑全面收购。一份由梁振英与UGL主席签署的合约列出,UGL会向梁振英支付400万英镑(约合人民币3500万元),包括150万英镑花红和保证高级管理层不离职、协助UGL推广业务以及不与UGL竞争的酬劳。
▲梁振英(资料图) 报道称,梁振英迅速宣布辞去戴德梁行亚太区主席一职,但他2013年任特首期间收取的200万英镑并未申报。虽然UGL发表声明称,从签署协议起至2013年,UGL没有交付任何任务给梁振英,梁也没有为UGL工作。但香港反对派仍“如获至宝”,认为梁振英有触犯《防止贿赂条例》之嫌。有港媒直言,梁振英与UGL签署的是本应严格保密的商业协议,却在“占中”敏感时刻被公布出来,香港反对派联合西方势力抹黑梁振英的意图相当明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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