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港媒报道,在近日举办的香港书展期间,日本著名作家村上春树的新书《刺杀骑士团长》被香港司法机构淫秽物品审裁处(以下简称“淫审处”)评定为不得向未成年人销售的“不雅”物品,引发香港社会反弹,多个出版社及民间团体发起网络请愿呼吁撤销这一定级。但这并没有改变结果,这本书仍在26日被正式评定为“第二类不雅物品”,港媒质疑称这是国际笑话。
《刺杀骑士团长》是村上春树2017年出版的小说,据报道,书中有几处性爱描写,但同村上前几部作品相比,并不显得更为突出。 7月初,香港电影、报刊及物品管理办事处表示,接到公众投诉,称村上的这部小说有“露骨的性爱细节”,因此提请香港淫审处审核。 香港淫审处7月12日发布通告,宣布将《刺杀骑士团长》第一部意念显现篇及第二部隐喻迁移篇,评为第二类(不雅)物品,与专门卖弄裸女色情的香港刊物《龙虎豹》并列。 根据香港的三级分级制度,第一类为无碍,第二类(不雅)物品发布范围受限,第三类(淫亵)物品则一律不得发布。 被列为第二类(不雅)物品的书刊,公共图书馆禁止将该书借阅给18岁以下的读者;书店禁止将此类书籍出售给未成年人,出售时还须加密封套,并附带统一的警示文字“本物品内容可能令人反感;不可将本物品派发、传阅、出售、出租、交给或出借予年龄未满18岁的人士,或将本物品向该等人士出示、播放或放映。任何出版人或印刷人违反规定,无论他是否知道该物品为“不雅物品”,即属犯罪,初犯最高可判罚款40万港元及监禁一年,第二次或其后定罪,可判最高罚款80万港元及监禁12个月。 淫审处完成暂评后,出版人可在5天内要求覆核评级。在7月24日结束的香港书展上,参展商接到指令将《刺杀骑士团长》中文译本下架。
此举引起香港社会反弹,多个出版社及民间团体发起网络请愿,截止7月26日,有2100人参加联署,呼吁审查部门撤销这一定级。 请愿书称,将这部小说定为不雅物品,“令香港蒙羞”,强调这位69岁的著名作家的作品以前从来没被定为有伤风化。 写过《刺杀骑士团长》书评的朗天表示“这本作品绝对不是村上春树写得最咸湿(色情)的作品”,批评淫审处决定荒谬。 但抗议并没有什么用,26日,淫审处正式刊公告,评定《刺杀骑士团长》为“第二类不雅物品”。淫审处审裁小组成员林兆彬早前直言,事件是国际笑话。 香港媒体报道称,这不是淫审处第一次将艺术作品视为淫亵物而闹出国际笑话,1995年英国女雕塑家弗林克(Elisabeth Frink)的裸男铜塑“新人”就被淫审处评为“不雅”,要遮掩男铜像下体,当中争议点包括铜塑的下体是否“微微勃起”。朗天说,这正反映了淫审处“荒谬之处”。他说,若幽默点看这次事件,可以算是“反宣传”,越包胶,越吸引人去购买,对作者可能有利。 但有审裁委员辩称,人手和时间不足是一大问题。一名审裁员说,整个审裁过程聚焦露点及性爱画面等,没法看完整本书刊或电影去作判断,有委员曾经用两个多小时评审了3本杂志和2部电影。评审过程多由裁判官主导,着眼评审某些画面或内容是否涉不雅或淫亵,委员认为现在操作无法像法例要求的让评审员了解物品整体上产生的效果再评审,有关制度有待改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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